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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6亿元

中央企业工委加强反腐倡廉
2003-02-2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邓海云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1日电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和效能监察等三项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00年到2002年底,中央企业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案件28943件,立案调查65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82人,受到刑事处理859人,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6亿元。

据介绍,三年来,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共立项17505项,通过效能监察发现案件线索2617件,立项查办1815件,查处违纪违法金额32.3亿元,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2亿元。通过开展减少法人层次、实现扁平化管理试点,对5617个四级法人实体进行了清理,整顿关闭了四级以下法人实体1876个。

在今天召开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李至伦指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对于保持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增强我国综合国力,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国家长治久安,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我们党的执政地位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既要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又要始终加强纪律性;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全面推进中央企业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中央企业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不懈地推动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和反对奢侈浪费的工作。

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郑斯林在讲话中指出,要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正确认识当前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进一步坚定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要严厉惩治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等腐败分子,同时建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护企业领导改革创新积极性的科学机制。

中央企业纪工委书记徐敬业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王瑞祥、赵杰兵、吴晓华出席了会议。中央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共500多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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