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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民议订出“行为公约”

2003-02-2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古城绍兴有一个《市民行为公约》,它不是政府制订的,而是由绍兴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议订的。

中共绍兴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阮顺泉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键是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来议订公约,就是充分相信群众的智慧,让群众议中学,学中议,在学议的过程中明确道德建设的标准和内涵。”

2002年6月5日,当《市民公约》的征稿启示在媒体上公开后,绍兴人心中的一根弦被拨动了。一时间,从机关、社区到学校、企业,从学龄少年到白发老翁,到处都在议订市民公约。公约应该怎么订、订什么,成为盛夏绍兴居民的一大话题。

日晖桥社区在议订中,先由居民讨论,然后将结果汇总到社区,经筛选后,又返给群众复议,直到多数认可了才提交应征稿。退休老干部李英水三次来到宣传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绍兴市女作家协会会长杨小白带领女作家们聚会了几次,反复推敲,拟定了应征稿。高校和中小学每个班级都展开讨论,最后形成了数十篇应征稿。设在宣传部的热线电话一直铃声不断。

在没有稿酬的情况下,短短的十五天时间内,该活动收到来自社会各阶层的《市民公约》应征稿300余篇,建议1200条。在综合广大市民的意见,经过有关专家的论证之后,宣传部又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并在媒体上公布,再次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绍兴市民公约》。

该公约28句共168字,言简意赅,朗朗上口,强调了当代市民在公共生活中必须有的修养、必须守的规范,以及应该发扬的风尚。其精髓为“六个建”,即:“建我礼仪绍兴”、“建我信用绍兴”、“建我平安绍兴”、“建我知识绍兴”、“建我生态绍兴”、“建我活力绍兴”。

在公约的“学议”过程中,它所倡导的新理念,所提出的行为规范已悄然为广大市民所接受,所践行。在越都社区召开的公约议订座谈会,一位大嫂讲自己一次晾衣服时没把水拧干,水滴到楼下,有邻居说:“你还参加过市民公约议订呢,你想自己这样做对不对?”“当时我就羞红了脸。”她说。西园社区干部朱蔚华告诉记者,该社区在去年3月的结对扶贫活动中,居民所捐赠的200件衣服不少是旧的,到11月捐赠时,情况发生了明显变化,不仅捐赠的数量翻了一番,而且衣服质量都比以前好多了。据从事城市广场、环城河河面保洁的工作人员反映,现在市民的卫生意识已大大提高,两个地方的垃圾清理工作量比以前低多了。在该市开展的“我为他人献一天——争当绍兴义工活动”以来,市民参与十分踊跃,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义工队伍就发展到4000多人,服务足迹遍及市区的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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