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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

2003-02-2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梁捷(左)与周叶中(右)


本题提示

前不久,中央办公厅、中宣部、司法部等部门邀请周叶中教授为中央领导集体作了生动活泼的宪法讲演。一般人将宪法理解为政治法,周叶中认为,虽然宪法在表面上涉及的主要是政权问题、政体问题,但最终还是生活问题,是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问题,宪法就在百姓生活中。

记者:近年来,舆论和大众对我国宪法如何真正走入社会、走入公民生活等问题作过多种评论,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周叶中:应该说,这是一个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不能回避的问题。去年“两会”期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在谈到高考制度的改革时,强烈抨击不同地区之间录取分数的不平等,认为这种现象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和受教育权。去年3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四川大学一名学生状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职员身高歧视案,也涉及到公民的平等权等问题。还有人们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碰到的“报考研究生需要单位盖章同意”是否侵犯了公民的受教育权;父母无钱供小孩上学,乡、镇人民政府是否有权状告该父母;“分房以男方为主”的政策是否有违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等等,都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些问题,即宪法到底与我们老百姓的关系如何,是高高挂在空中的“根本法”,还是切切实实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根本法?

记者:在许多人的观念中,由于一直只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因而一般都将宪法理解为政治法……

周叶中:这实际上涉及中西方对宪法的不同理解。西方对宪法的理解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对宪法的广义理解。他指出,宪法原来就是公民的生活规范,宪法是公民的生活方式。在他看来,全人类的目的显然都在于优良的生活或者幸福、快乐;无论对个人还是对集体而言,人生的终极目的都相同,而最优良的个人目的也就是最优良的宪法目的。

虽然宪法在表面上涉及的主要是政权问题、政体问题,但最终还是生活问题,是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问题。因为什么样的政权,必然决定着公民实行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及其生活的实际状况,决定着公民生活状况的发展趋势和前景。在我国,宪法的意义却往往停留于政治层面。人们往往从单纯的政治层面,尤其是宪法的阶级本质角度来认识宪法。尽管这种本质分析方法抓住了宪法的实质,但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未免显得抽象,因为如果单纯地立足于阶级本质,则与公民的生活有着较大距离,加之没有宪法诉讼,这种不足就难以弥补。

记者:是否因为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在于保障和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所以说“宪法是公民的生活规范”?

周叶中:我们强调“宪法是公民的生活规范”,强调宪法应该从狭义走向更加合理的广义,实质上是强调宪法与公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并突出公民在宪法中的主体地位。从更深的层面上讲,实质上是强调宪法与宪政以人为本的精神。从宪政实践来看,宪法通过建立各种政治制度,从而形成宪政秩序,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公民在政治和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丰富公民权利的内容和形式,最终实现人自身的解放和发展,即最大限度地实现对人的尊重和关怀,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

记者:既然宪法与公民生活如此息息相关,那么,怎样才能让宪法走下神坛,走入社会公众的生活呢?

周叶中:我认为,首先必须在观念上重新认识、全面把握宪法的内涵。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宪法的实施,真正树立起宪法的应有权威。

众所周知,人民群众是保证宪法实施的伟大力量,只有在老百姓熟悉宪法、掌握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后,只有在老百姓能运用宪法来主动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并监督一切组织和机关遵守和执行宪法时,宪法实施才有深厚广泛的社会基础。因此,应该采取切实措施,增强全民的宪法观念和意识,这是宪法实施保障的思想基础。 (摄影: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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