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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拒收“红包”应否立功

2003-02-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在深圳某法院去年的总结表彰大会上,该院刑二庭一名法官因在去年自觉拒礼拒贿,4次上交礼金礼品,共计人民币10万元和名牌手表1块、贵重物品1件,被该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而据统计,深圳6个基层法院及中级法院的法官自觉拒贿拒礼,并因此立功的不在少数。但是,舆论对“法官拒贿可否立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根据法官法有关规定,自觉拒贿、拒礼是法官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也是法官必须履行的义务,一个法官做了他应该做的事情,没有理由立功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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