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表彰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

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委联合举行会议
2003-03-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谢军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3月1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上海市委今天在沪联合召开会议,隆重表彰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出席表彰会并讲话。会上,肖扬向盛勇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盛勇强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的决定》;市委副书记殷一璀宣读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学习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盛勇强在发言中谈了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工作感受。

陈良宇在讲话中称赞盛勇强在人民法官的神圣岗位上作出了非凡业绩,在他身上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公正执法、刚正不阿、廉洁奉公的高尚品德。肖扬说,盛勇强的优秀品质,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新时期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