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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弘扬雷锋精神

2003-03-04 来源:光明日报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张风羽 我有话说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赋予弘扬雷锋精神以新的现实意义。建设小康社会需要雷锋精神,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树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经济社会越发展,对人们的理想信念、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化水平要求越高,对人们的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要求也越强。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会为雷锋精神的弘扬提供更充分的物质基础和更广泛的社会关系基础。古人讲,衣食足知荣辱,仓廪实知礼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必然为雷锋精神的弘扬提供更广阔的社会空间,也会进一步丰富雷锋精神的内容,使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雷锋精神的弘扬提供了更加深厚、肥沃的土壤,为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这一主题,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高扬雷锋这面旗帜,决不能因世纪更替和形势变化而有所动摇。

雷锋精神中的崇高理想追求长期为人们所景仰。伟大理想可以穿越时空,在历史的原野上驰骋。如果把生命与时代崇高使命联系在一起,并为之努力奋斗奉献,就会升华生命的价值,并会对社会形成一种榜样的力量,影响和带动社会前进。在雷锋短暂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崇高理想的追求。崇高的理想使他从根本上解决了“为谁活着,怎样做人”的问题。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文明的象征和人格体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共产主义思想与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相结合的典范。雷锋精神作为一种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的先进思想,反映了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和美德,是人类走向文明过程中的共同精神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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