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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电信局局长吴作东代表:加快电信立法

2003-03-09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潘剑凯、王光荣 我有话说

“电信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通讯又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我们现在还没有一部《电信法》。电信业目前存在的无序竞争、重复建设等问题很大程度上与无法可依有关。”浙江省温州市电信局局长吴作东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要加快电信立法。

从事电信工作已29年的吴作东代表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信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在电信资源极其薄弱的基础上,建成了世界第一大电信网;经过体制改革和重组,形成了电信、网通、移动、联通、卫通和铁通等“5+1”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将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吴作东说,一是当前我国电信业的重复建设问题突出,造成资源的很大浪费。由于信息化的发展,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网合一”已成为发展的趋势。但目前如何推进“三网合一”,仍无章可循。

二是在每个通信基础服务领域里,目前至少都存在两个以上的竞争者,出于自身利益和各自发展目标,各大运营商之间的不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愈演愈烈。过度的“价格战”致使经营环境恶化,用户对电信价格和服务消极观望,增量不增收现象开始出现。目前运营商均为国有企业,这种不规范的竞争导致了国有资产和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此外,一些运营公司还在互联互通之间故意设置障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关键还是要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吴作东代表说,我国曾于2001年颁布过《电信条例》,但该条例显然已不适应电信业飞速发展的现实。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外资即将进入电信领域,如何规范电信业的管理和发展,提高我国电信业的国际竞争力,电信立法已是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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