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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决策机制

2003-03-1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吴春燕 我有话说

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是今年两会热点话题之一。记者就这一话题采访了来自南粤基层第一线的广东省茂名市市长林雄代表。

林雄代表认为,目前迫切的任务是建立一个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政府决策水平体现着政府的“综合素质”。科学的决策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实践证明,保障正确的决策就要树立现代的法治观念,建立一套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

那么,如何才能建立一个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呢?林雄认为,应当从“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两方面着手。所谓“软件建设”,就是加强对政府官员的选拔和教育,把一大批社会精英充实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并且坚持不懈地加强培训和教育,使他们既有讲政治、讲大局的政治素质,又有成就大事的胆识和才干;既有勤政爱民之心,又有勤政为民之力。所谓“硬件建设”,就是建立一整套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形成一个科学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这一机制的构建要充分体现人大常委会、监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制衡作用。只有加强监督制衡,才能有效地防止人为的决策失误。因此,政府在决策前要实行政务公开,发扬民主,尤其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组织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吸纳意见时从大局出发,避免受小团体利益影响;决策时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要通过集体讨论,尊重客观、尊重科学,从多种决策方案中,优中选优;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决策实施后实行决策错误追究制,决策实施终结时,要由决策监督机构进行客观的决策效果评价。成功的加以表彰,失误的要追究决策者的责任,不让轻率决策者“一拍屁股,一走了之”。

最后,林雄说,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是一个复杂的、渐进的过程,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要充分估计到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怎样建立科学决策机构,国内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而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也不行。因此,我们要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冲破阻力,大胆创新,努力加速科学决策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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