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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聚焦提案议案
2003-03-1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邢兆远 我有话说

亿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这一庞大群体的法律地位目前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也紧紧萦绕在泰安市东方计算机学校校长王元成代表的心头,经过认真调研和深入思考,他将制定“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法”的议案付诸笔端。

大批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务工创业,已成为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宝贵的人力资源。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推进了城市化进程。据了解,目前全国约有35岁以下的进城务工青年1亿多人,他们以诚实的劳动为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当前,由于种种原因,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严重,特别是拖欠和克扣工资、劳动强度大、子女入学困难等现象较突出,更谈不上劳动保险和养老、医疗、住房等保障。作为从“农民打工仔”成长起来的王元成代表,对此感受颇深。

王元成代表建议,应尽快制定“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法”,构筑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的不合理和歧视性限制性规定;取消对企业使用进城务工人员的行政审批,鼓励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取消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工种限制;成立全国性的、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服务专门工作机构,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劳动争议及劳动仲裁咨询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其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生活救济等;严厉查处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问题;对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进行重点研究,从行政审批、税收、贷款等方面制定出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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