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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

2003-03-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1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他指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争取在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五年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根据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表决通过,任命王云龙、乔晓阳、姜云宝、刘镇、周成奎、林文漪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顾昂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胡康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卞耀武、乔晓阳、张春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李飞、王胜明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郭振乾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刘积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张光瑞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王大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还任命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为主任,黄保欣为副主任。

吴邦国委员长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始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庄严职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极为重要的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关键是要把握好三点:一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最根本的。最重要的是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二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三是要坚持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吴邦国说,在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下,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重在提高立法质量。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突出重点,为民所用,把重点放在基本的、比较成熟的、改革发展稳定迫切需要的立法项目上;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奋斗目标,体现、推动和保障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为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吴邦国说,立法和监督应当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立法是为了做到有法可依,宪法和法律是监督的依据;监督是为了更好地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切实执行。同时通过监督还可以发现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从而促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要继续加强和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克服形式主义。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把主要精力花在抓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上。

在谈到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需要抓紧做的几件事时,吴邦国说,新人多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个特点,要尽快转换角色、转变工作方式。要加强学习。首先要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确保在工作中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要抓紧学习宪法和法律,熟悉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以便尽快适应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开展人大工作。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对现行宪法作适当修改,是必要的。在修改宪法过程中,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依法办事。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按照要求加紧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新一届专门委员会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尽快开展工作。

吴邦国最后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按照胡锦涛主席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四条要求,身体力行。他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扎实实、尽心尽力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团结群众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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