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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重点转向促进产业发展

2003-03-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计亚男 我有话说

本报重庆3月28日电在今天闭幕的全国版权局长会议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提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树立以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的观念,把潜在的版权价值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增强和提高我国的“软国力”,实现版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良性互动。

版权保护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教育科研以及包括网络服务、计算机软件在内的信息产业等众多领域。我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以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软件等产业为重点的版权产业正在形成并迅速发展,有的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实力,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展现了强劲的后发优势。以图书出版为例,1992年,我国图书发行金额为100.7亿元,占当年GDP的0.38%,2001年增长到408.9亿元,占当年GDP的0.43%,年均增长率为22.5%,是同期国民经济增速的2.4倍。而我国的软件产业1992年的产值为43.7亿元,占当年GDP的0.16%,2002年增长到1100亿元,占当年GDP的1.07%,年均增长38%,是同期国民经济增速的4倍。

目前,部分省市在版权保护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带动了产业的发展,繁荣了一方经济。比如:福建德化通过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当地陶瓷业的发展;江苏南通通过版权保护,规范了志浩花布市场经营秩序;四川省以及成都市版权保护示范点和工作站进入工业园区和大型企业,促进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

沈仁干认为,由于我国实行现代版权保护制度的时间还不长,版权作为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我国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软件等相关版权产业的发展潜力还非常大。因此,版权保护工作必须着眼于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准确把握版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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