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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律师会见被告人规定

2003-04-0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家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5日电北京日前出台《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规定》。法律学家认为,这项《规定》将化难为易,从而促进首都司法公正,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定》明确了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的权利和义务: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规定》要求办案机关要为律师提供工作方便,确保“会见”时间和次数不受限制。

据介绍,近几年来,北京律师年均增长1000名,而律师参与的刑事诉讼案件却一直徘徊在5000件左右,并没有随着刑事案件总量的上升而上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难。《规定》的出台,将化难为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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