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地下水开发利用问题不少

2003-04-09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林英 通讯员 赵南辉 我有话说

地下水资源是我国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地表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地下水在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平衡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最新的全国地下水资源分省评价报告表明,因开发利用不合理,目前我国地下水资源面临着供需紧张、污染严重、地质灾害影响大等问题。

据调查,目前我国地下水利用量占全国水资源利用量的16%,已勘查评价的集中供水水源地约1400多处,其中已开采近1000处,日开采量近1亿立方米。依靠地下水供水的城市达400多个,占全国城市总数的60%。

2001年初国土资源部启动了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以西北和华北缺水区为评价重点,开展了地下水资源总量评价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新一轮评价结果显示:全国地下水天然资源量多年平均为9235亿立方米,地下淡水多年平均可开采量为3527亿立方米,均比上一次评价结果有所增加。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南北方在地下水资源分布和城市供水结构方面存在较大的地区性差异。南方地下水资源丰富,约占全国地下水资源总量的71%,而占全国国土面积60%的北方地区,地下水资源仅占全国的29%。在城市供水结构上,北方地区地下水所占份额较大,有的城市甚至以地下水为唯一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最高的是华北地区,地下水供水量占全地区总用水量的52%。这充分表明在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地下水资源已成为城市和工农业生产的战略性经济资源。

资源分布不均和不合理的开采布局,使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中存在着严重问题。在许多地区和城市,局部超采现象较为普遍。北方大部分地区地下水资源处于超采或严重超采状态。其中呼和浩特市开采强度达193.6%,已严重超采。超量集中开采地下水,已造成地下水水位大幅度下降,引起地面沉降。有些地区虽然总体上地下水资源的开采量并未超过允许量,但由于地区间开采程度不平衡,造成局部开采强度分布不均,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特别是城市地下水集中开采局部地段,已多处发生地面塌陷事故。在我国沿海城市地区,由于超采引起的海水入侵问题已比较严重。

同时,大量农药、化肥、生活污水及工业“三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成为地下水的污染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发现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地区及城市已有136座,污染较为严重的有包头、沈阳、兰州等城市。浪费地下水资源的现象也很严重。目前西北盆地有的地区每亩灌溉定额高达700-1000立方米/年,有效利用率只有30%—40%,大量宝贵的地下水资源被浪费。

面对严峻的地下水资源供需形势,专家们呼吁,充分发挥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和各省、地级的地下水监测体系,对各省主要城市、重要盆地和平原农业区实行长期动态观测,对由开采地下水所引起的相关地质环境问题进行区域性监测,在充分掌握我国地下水资源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开采布局及调蓄工作,控制减少污染源,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问题的重要措施。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