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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出入境人员严把非典关

2003-04-1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毛晓梅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有非典病症的出入境人员要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主动申明,以保护自身健康安全,防止非典型肺炎在国际间传播。

公告说,出入境人员在口岸发现有下列情况:高热38摄氏度以上,伴有干咳、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且发病前14天内,曾与已经确诊的非典患者有密切接触,或曾去过报告有非典病例的地区,必须主动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明,以便检验检疫机构对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入境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发现上述症状的,应及时就地诊治,并向医生说明其近期的旅行史;出境人员出现上述症状时,建议不要再继续旅行。

出入境飞机、船舶、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上发现非典及疑似病人时,该交通工具负责人应主动向目的地口岸报告,检验检疫机构要立即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交通工具到达后,对疑似病人要立即运送到当地指定的医院诊断治疗,对其他旅客和交通员工,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出入境健康指导,并对该交通工具进行消毒处理。

这次公告重申,入境人员和交通员工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时,特别应写清楚在华联系地址和电话。交通工具上发现疑似病例时,所有乘客和交通员工要提供身份证明、14天内行程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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