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打工子弟学校究竟难办在哪

2003-04-1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通讯员 李华 我有话说


编者按

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的权利,对于流动儿童也同样如此。虽然国务院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但是打工子弟学校的处境却依然尴尬,原因何在?对农民工的歧视,对打工子弟学校的不正确认识,国家户籍制度的缺陷,抑或是我们的教育体制还存在某些问题。希望这一组报道引起大家的思考。

2003年1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中说,“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的扶持,将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体系,统一管理。简易学校的办学标准和审批办法可适当放宽,但应消除卫生、安全等隐患,教师要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相关的政策出台了,可是为什么打工子弟学校相反办得越来越艰难?这些外来的孩子求学越来越辛苦?

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让流动儿童成为边缘群体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春光说,现在我国的义务教育采取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地方政府只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孩子,对于外来的孩子则没有义务。行政上虽有规定,但对外来流动儿童的安置并不纳入考核政绩,在法理上也没有依据。

从我国的财政体制看,现在义务教育的费用是由地方政府自己支撑,他们只提供给辖区内的孩子。而义务教育是社会的公共产品,这些外来人口纳税了,就有权享有这些公共产品。

流出地负不了责,流入地又不负责,这些孩子便成了徘徊其中的边缘群体。

各区的细则规定门槛太高

2002年7月2日,北京市教委在《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确立了流动少年儿童学校的审批办法。各区又依此制定细则。

北京师陶学校的校长易本君说,对待打工子弟学校,北京市几个区的态度和做法是有区别的。比如海淀区在2002年12月就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但是与实际情况还有一定的差距;石景山虽然还没出台相关的办法,但该区还是先把打工子弟学校管起来,给予指导和监督;朝阳区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通州区则是在市政府政策出台之前就已经审批了4所打工子弟学校。有的区则采取了一种排斥的态度。

海淀区在《海淀区社会力量申请举办专门接收流动儿童少年学校的规定》中的“办学投入写道:“举办者按办学级类和规模投入相应的资产,并经过公证担保(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能够满足开学后学校教育正常运转的要求。”对此,打工子弟学校实在难以承担,北京行知学校校长易本耀说,他们学校一个孩子一个学期才收300元,收取的学费还要用于其他方面,哪能有100万元的资金呢?

北京丰台区时代学校的校长宋永泉说,丰台区对打工子弟学校的要求是依据1988年《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标准》,这个标准是针对公办学校制定的。规定中指出,打工子弟学校必须拥有土地的产权。宋校长算了一笔账,如果买下这块地,那么每个孩子的学费得涨到每个学期5000元。而这些打工家庭里面,夫妻俩一个月能挣到一千元的也不多。这样一笔学费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

易本君说,打工子弟学校现在所面临的窘境与政策规定明确性不强也有很大关系。比如在京教基【2002】31号文件中,对于流动儿童少年学校的重点办学标准都作出了规定,诸如校舍、场地、设备和教师等等,但是其他的标准没有提到,也没有进行说明,比如在1988年,《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标准》中提到的实验室、语音室、风雨操场等条件都未加说明,也没有明确规定。

观念歧视是根源

打工子弟办学、打工子女求学的种种艰难仅仅是政策的不可操作性吗?王春光说,从根本上说,还是一种观念的歧视。很多人有这样一种意识,一个城市的发展只需要高科技,不需要低素质的劳动力。可是他们没有看到,这样一些外来人口也为北京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现在农村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这是一个不能被忽视的群体,城市的发展也需要他们。如果现在不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就会产生种种负效应,特别是将要成长起来的第二代。

上图为学生在昏暗的教室里吃自备的午餐。向婧摄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