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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研究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2003-04-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会议指出,由于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新发现的疾病,其防治工作具有相当的艰巨性、复杂性。当前,要继续毫不松懈地加强防治工作,巩固取得的成果,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7日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有关部门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汇报,并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关心、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做了大量工作,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要看到,由于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新发现的疾病,其防治工作具有相当的艰巨性、复杂性。当前,要继续毫不松懈地加强防治工作,巩固取得的成果,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会议指出,要本着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当务之急是采取果断措施,控制疫病蔓延。关键是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要坚持分类指导,全面加强预防。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防止反复;新出现疫病的地方,要坚决防止疫病的扩散和传播;没有发生疫病的地方,要保持高度警惕,制订切实可行的预案。要强化救治工作,组织力量攻关,尽快研究有效的治疗方法,增强治疗效果,切实提高治愈率。对攻关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要抓紧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要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交流预防治疗经验,提高防治效果。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保证防治工作所需的资金。要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疫病的跟踪监测,建立和完善防疫网。特别要注意做好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防疫工作。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对该地区的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对生活困难的患者,要实行医疗救助,保证他们及时得到有效治疗。要关心医务人员的健康,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要准确掌握疫情,如实报告并定期对社会公布,不得缓报、瞒报。要向广大群众宣传科学的防护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社会各个方面要行动起来,团结一致,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夺取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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