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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家中发烧、咳嗽病人?

专家信箱
2003-04-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读者:发现家中有发烧、咳嗽的病人应如何处理?亲属及有过接触的人应采取什么预防控制措施?

唐仕川副主任医师:(北京民族医院、北京藏医院副院长)如果家中出现有人发热体温在摄氏38度以上,并伴有头痛、干咳少痰、全身酸痛乏力等症状和体征,应该尽快去医院就诊。如果病情特别严重,病人出现呼吸困难,行动受阻,应及时给“120”打电话,送往指定医院就医。另外,患病者要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等物品进行遮挡,同时要减少与家人、同事等人的密切接触。其家人或近期有过接触的朋友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对室内空气、家具、衣物、日常用品等,以及患者曾滞留过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对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还应进行医学观察或采取相对隔离措施,期限一般为2周。在观察或隔离期间,要注意多休息,不要参加集体活动。如感不适,一定要尽早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曾经与同类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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