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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181万元挥霍一空

2003-04-25 来源:光明日报 张燕 我有话说

“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句老话在骗子张健那里遭到了否定,他不仅葬送了自己的一生,连哥哥、嫂子和姐姐也一同带进了监狱服刑。3月27日,由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健集资诈骗181万元一案,经市中级法院审理,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宣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兄张杰、嫂徐增琴、姐张华荣三人亦被界首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3年,并处15万、10万、5万元罚金。

现年36岁的张健是安徽省界首市的无业游民。1991年,他谎称自己在合肥市与界首市沙河酒厂和广东省健力宝集团做生意,急需大批现金,以月息3分的高息为诱饵,骗取了自家亲友的数十万元钱财。后张健又伙同其兄张杰、嫂徐增琴、姐张华荣三人,以生意太大、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为骗取公众的信任,张健以非法募集的资金兑现部分利息,使公众更加相信进而再吸收更多的资金。1997年,张健又虚构安徽省前省委书记卢某为其提供了价值300万元的无息贷款、广东健力宝集团欲与其合办合肥分公司等虚假事实,隐瞒真相,以10%的回扣唆使其兄等人进一步为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自1991年到1997年底,张健等人共向社会公开非法集资181.3950万元。1998年案发后,张健携款潜逃,将该集资款挥霍一空。2002年5月31日,张健在广西省南宁市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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