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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进一步规范科技奖励制度

奖励与纳税挂钩 市场与行政并重
2003-04-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杨连成 我有话说

本报珠海4月27日电 从珠海市科技局了解到,17年前在全国首开“科技重奖”先河的珠海市最近重新制定和实施了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这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科技奖励制度,提高了评奖门槛,体现了市场奖励和行政奖励并重的原则。

珠海市自1986年以来相继实施了《珠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关于奖励推动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办法》和《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条例》等科技奖励举措,重奖科技功臣车子、票子和房子,珠海因此吸引了大批科技人才,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促进了珠海科技产业的发展。

不久前出台的《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这个市的科技奖励制度。新办法将原来科技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中的税后利润由一年改为三年累计纳税6000万元和完成税后利润3000万元以上,在奖励方式上取消了车子和房子,所奖的票子由政府财政统一支付,其中的“珠海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的奖金额度为100万元;新增的“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授予五年内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在科技创新或技术项目引进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归国科技人员,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连续二年税后利润累计达到一千万元(农业项目五百万元),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2项,每项奖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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