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小心手机短信陷阱

通信热点
2003-04-30 来源:光明日报 高赛 我有话说

“为庆祝电信公司用户数突破1亿,向用户表示感谢,您只要把此短消息转发给10位用户,您的帐户上将增加188元的话费。我刚试过,是真的,快转。是真的,确信!”4月17日上午7:45分,一个“非典”肆虐的星期天上午,躲在家里睡懒觉的笔者被这条无聊的短信吵醒了。8:19分,笔者居然又收到了一条同样的短信!

虚假短信:骗你没商量

相信大多数手机用户都收到过类似的短信,这种短信只不过是个恶作剧,编短信的人也许只不过想表达一下对中国移动的不满,对其他用户也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大不了就是花1元钱再转发给10个无辜手机使用者。可明眼人还是可以一下识破真伪——中国电信公司用户数突破1亿,这与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有什么关系?凭什么移动公司要给电信公司的用户188元话费?这类短信可以归结为“骚扰型”,特点是杀伤力不强,纯属愿者上钩。

还有一种短信却极具诱惑力,贪小便宜者、智力低下者将为此付出代价。南方某报曾报道过这样一个短信诈骗案例,“去年6月初,刘某的手机接到一条短信息,声称台湾某公司驻厦门总代理处有一批海关罚没的小汽车出售,价格极其低廉,全新丰田佳美仅需10万元左右。这可乐坏了正欲购车的刘某,他迅速拨通了发信息过来的自称王强的人的电话,提出要以低价买一辆进口小汽车。王强表示价钱好议,但刘某要先在银行开一张信用卡,将议定的车款足额存入,且要把卡号及密码告知,以证实款足后才发货。求车心切的刘某,未多加思索,便一一照办。但当天刘某到银行查询自己的账户时,发现自己的13万元不翼而飞,此时他方知上当受骗……”类似的短信内容还包括“手机号码中奖”、“提供彩票中奖号码信息”、“走私物品低价转让”等等,这类“欺诈型”短信的定位十分明确——最终目的是骗取他人的钱财。

另有一些短信笔者无法把他们归类,大体是原来贴在电线秆子上的小广告内容,有卖大学毕业证的、有提供祖传秘方治癌症的、有暗示可以提供色情服务的……这些人倒是懂得利用科技手段,现在也不用在街头贴“牛皮癣”了,他们只要用拇指往手机上轻轻一按,便大功告成,不但可以节约宣传成本、还可免除鬼头鬼脑地在街上四处张贴。总之,如果您接到这类短信,最好赶快报警,让公安机关尽快将这些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科技犯罪:遭遇法律空白

据公安机关调查统计,通过手机短信发布虚假、欺诈信息骗取消费者钱财、毁人名誉的违法犯罪案件正呈显出上升的趋势,对社会构成了一定的危害,但公安、通讯部门却很难对其进行监控、处罚。目前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主要是手机点对点发送和网上发送两种,不法分子在进行短信欺诈活动时主要采用的是“神州行”或“如意通”,因为购买它们不需要身份认证,便于隐藏真实身份。而网上发送由于具有较强的群发功能,因此成为违法信息的主要发送方式。不法分子通过手机与电脑联结,向外地手机用户发出诈骗信息,诱使人们将邮寄费划到指定信用卡上,钱到之后便再无踪迹。另外,由于现在的通讯平台和网络资源具有开放性和不可预见性,公安部门难以监控。从技术上说,目前也没有针对手机短信的过滤、拦截系统。不但短信的发布者不易寻觅,而且我国目前也没有专门对发布不良短信者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仅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发布、传播者进行处罚。

利用短信危害社会的案件不断增加,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随着人们对快捷信息传播系统的依赖程度的加大,将会有更多、更严重的犯罪分子将其作为作案的工具,它的危害性也将日益突出。因此,一方面在技术上要加快开发应对系统,一方面在法律上应尽快出台专门的处罚法规或条例,以加强对发布不良信息者的惩罚力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