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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要在依法和诚信上多下功夫

诤言
2003-05-04 来源:光明日报 黄景钧 我有话说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今年的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我个人认为,把依法诚信纳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了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属性,是十分明确和恰当的。要真正实现这一主题,关键是要在税收的征纳中,努力在依法和诚信两个方面多下功夫。

依法主要是针对国家来说的,它要求国家的立法部门和执法部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提倡依法治税,有税必有法,这就要求有法可依。但是,目前我国的税收实体法还是相当不完善的,在现有的23个税种中,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税收法律只有三个,其它多为行政法规,而且不少还是暂行条例,有些暂行条例暂行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还在暂行。因此对于税收的立法工作确实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以真正做到:税收部门依法征税,老百姓依法纳税,国家依法用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对执法部门而言的。国家税务部门是主要的执法机构,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要克服随意性和讲人情、讲关系的现象,加强征管,文明执法,堵塞漏洞,清除腐败,真正实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依法强化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的要求。

诚信是一种道德规范,主要是对纳税人来说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纳税人的队伍也在不断扩大,如今纳税已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事情。每个纳税人都应该了解宪法关于公民有纳税义务的规定,增强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的义务。由于受过去在计划经济下长期不纳税的影响,以及对税法宣传不力,因而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对纳税的要求、内容和手续并不都十分明白,特别是名人涉税案披露之后,不少纳税人纷纷希望了解有关税法规定。所以,开展每年一次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及税收宣传月之后坚持长年累月的进行税收宣传,对于增进纳税人的诚信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风尚,是有积极作用的。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从1994年我国进行财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去年我国的财政收入是18914亿元,其中税收就占了17004亿元,为财政收入的93%。这一成绩的取得,既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也是与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努力,与全体纳税人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所以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时,特别强调:“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成效显著。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今后税收继续保持大幅度增长存在的难度,因此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保证税收继续增长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在全社会加强税收宣传教育和普及纳税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大力宣传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要求,努力沟通征纳双方的交流,切实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这也是实现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保证。权利和义务是平衡的,对纳税人权益的充分保护,一定能够促进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的义务。我们应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这样的共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既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也和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要求公民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自己应有贡献,而依法诚信纳税就是最好的行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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