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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佳人做贼”的两种态度

文心走笔
2003-05-04 来源:光明日报 何满子 我有话说

评议周作人已是反复絮叨得令人厌腻的老话题了,至今尚需为此事费笔墨,不知该说是可怪还是可悲。其实周作人其人,他一生的行实昭昭自在人目,并无难以定评的理由。他早期参加新文化运动,造诣高,文章也不失为钜子,有其光荣史;继而渐趋颓唐,与全民抗日救亡的主流疏离、携贰;最后因无同仇敌忾的情志,终于苟安而失节附逆,成为民族败类。鲁迅常说,做人要看其大节,略其小过。周作人正是晚节不终而沉沦。铁案如山,纵有巧辩之徒也不能为此丧节缺德之行开脱。其所以议论纷纷,迄今尚有人为之辩饰者,实系于两种对人物的不同态度。简括而言,可以表述为:一种是“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另一种是“卿本佳人,何妨作贼”。

第一种“卿本佳人,奈何做贼”,是惋惜其曾是“佳人”,却不为己为人好自珍重,自甘做贼,实不可恕。而且这“贼”不是小偷小摸,而是背叛民族大义的卖国贼。以周作人的地位和名声,光就其对文界学界的号召力言,就不知帮了敌寇多大的忙!即使不能说敌伪时期的汉奸文人都是受了周作人的影响而事敌,至少周作人的榜样可做附逆文人自慰和解嘲的借口。也因此,这位督办大人在日伪典礼时袍笏登场的丑剧也是当时沦陷区报章大肆宣扬的要闻,其号召那些狐群狗党们归附的用意显然。这些为亲者痛而为仇者快的历史事实是中国人民永难忘怀的。“奈何做贼!”是既憾惜而又万分憎厌的谴责。这大概是中国人民普遍的也是正当的态度。

另一种“卿本佳人,何妨做贼”的曲予谅解的态度只存在于少数文人之间,其动机也各不相同。最明显的一种是召唤周作人的亡灵做自己的守护神,这类人自身有丧德败节的劣迹,与周作人同病相怜,便对周作人“扬长避短”,只讲他早期的光荣史和文章写得如何好,将他有亏大节的关键性的一点一笔带过,为周作人遮羞恰足以为自己开脱。有一些是易患历史健忘症或对那一段血与火的历史没有实感的人,也真的佩服周作人的文章,便有意无意地赞赏之而讳言性命攸关的劣迹。此外也有喜作翻案文章、悖众以鸣高的角色,或审美趣味和周作人相同引为隔代知己的人。动机各不相同,但做法却都一样,都是强调其为“佳人”而淡化其曾“做贼”,竭力赞赏其早先的光荣史,赞赏其文章写得好,乃至上世纪30年代所谓“隐士加叛徒”时期对民族救亡运动冷嘲热讽的文字也一律叹赏有加,这就真如鲁迅所说的“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疡之时,美如乳酪”了。据说,这还叫做“真赏”。

但是,周作人“做贼”即叛国附逆一事是抹煞不了的——虽然也有一阵子以影响附会之谈编造了些其附逆系受革命组织委派之类的谰言,但均被一一戳破,圈儿没画圆。于是聪明角色便把此事避而不谈,只应付式地轻描淡写一句,盛陈“佳人”以淹没“做贼”。有些论客连对他“做贼”一点也要想出曲予辩解的“好处”来,即说周作人是特殊的“好汉奸”。编排出一些他叛国不仅是出于不得已,而且还暗图卫护日寇铁蹄下的文教事业,实乃”曲线救国”,还大有功于民族哩!

事情也可以想见,人是复杂的,周作人虽然因苟活而当了汉奸,但心里是不会平安的。在无碍于他的苟活时,也会有心或无意干些好事;而且他和日本人的见解主张也不可能协调如水乳,日本的鹰派人物对他不满以至闹矛盾也是有的,这更可作论客粉饰周作人的谈资。但这点小砝码相对于天平另一头巨大的罪恶分量,实在不值一提。任何做坏事的人都会找歪理给自己辩解,无奈劣迹实在太昭著,周作人只能试图以日本人协迫为由来卸脱干系,上世纪60年代曾作《元旦的刺客》一文,盛陈日本人曾行刺他以博取无知者的同情;此文投《光明日报》,被识破且有反证,未获刊出(见穆欣《办〈光明日报〉十年自述》),只得塞进香港出版的《知堂回忆录》。这是后来他已觉悟当汉奸的可丑可耻之后的事了,在这之前,关押在南京老虎桥监狱时,他连这点羞耻之心都还没有,竟荒唐地将自己因汉奸罪系狱和苏东坡因政敌陷害的“乌台诗案”这一文字狱相提并论,这就属于恬不知耻了。据黄裳1946年作《老虎桥边看“知堂”》一文称:他以记者身份去访周作人,后者竟拿出其近作《为友人画梅诗》自抒心境。诗曰:墨梅画出凭人看,笔下神情费估量。恰似乌台诗狱里,东坡风貌不寻常。

诚如黄裳所说:“正如他(周作人)说过一句话,虽然是在说别人,也难免不涉及自己,这里,‘笔下神情费估量’,正是他写自白书时的写照吧?居然‘风貌不寻常”,这在我一点也看不出来,只觉得这个‘老人’的愈觉丑恶而已。”这“丑恶”应当是中国人的共同感觉。

这种以罹文字狱的苏东坡自拟的自抬身价的荒唐手法,最近居然还有“佳人无妨做贼”派的论者摹效。在《谈周作人问题》(刊《东方文化》2002年第6期)中,文章作者竟将周作人晚年的惨景和胡风、潘汉年、阿垅等人的蒙冤案等同,用以抬高周作人,另一面又是对无辜罹罪的胡风、潘汉年等人的污辱,对这个“做贼”的“佳人”真可谓崇爱备至,无以复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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