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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杜马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

2003-05-1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杨政、李永全 我有话说

本报莫斯科5月14日电俄罗斯杜马(议会下院)今天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是在200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首脑圣彼得堡会晤时通过的。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领导人在宪章上签了字。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是该组织作为新的国际组织的一个基础性法律文件。该文件决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目标、任务、原则和主要活动方向。同时,该文件也决定了其机构和职能范畴。

宪章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的目的是,所有成员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加强中亚地区的稳定与安全,发展多领域的合作。

另据报道,俄罗斯杜马今天同时批准了《俄罗斯美国削减进攻性战略核武器条约》。该条约是俄总统普京和美国总统布什于2002年5月24日在莫斯科签署的。美国国会已于2003年2月批准了该条约。根据这一条约,俄美双方在2012年前将战略核导弹削减至1700-2200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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