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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重罚随地一口痰

2003-05-2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通讯员 甘光华 本报记者 谢军 我有话说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新近修改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法规对随地吐痰、便溺的罚款从以前的50元以下提高到200元以下;对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的罚款,从以前的50元以下提高到100元以下;对个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的罚款,从以前的100元以下提高到200元以下。

连日来,上海各街区城管队员上街按新条例执法。市民们称赞加大对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是防范“非典”等传染病的一项有力举措。

4月24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进入审议议程。与会者对会议的议题表现出了高度的热情与关注。

审议热点之一:一口痰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一位担任医院院长的委员指出,痰里含有大量病菌,其中结核杆菌是结核病的罪魁祸首,全球每年有800万人感染结核病。在发展中国家,被感染者70%是青少年。由于痰里含有蛋白质,因而“非典”病毒可以在痰中较长时间地存活。痰液在风干的过程中,随灰尘一起漂浮在空气中,如有人呼吸进去即有可能受到感染。而即便痰液风干了,结核杆菌依然会存活一段时间,足见随地吐痰危害性之大。

审议热点之二:修改法规的意义何在?

委员们认为,在当前全民防治“非典”这一非常时期,强调人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尤为重要。通过立法加大罚款力度,警示市民预防“非典”要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对当前防治“非典”非常必要和及时。同时,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又并非只针对“非典”和其他传染病。上海要建设世界级城市,对市民的文明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如果能够借防治“非典”之机,通过立法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形成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那么常委会这一立法行为的本身就更具长远意义。

审议热点之三:19年间罚款额度提升1000倍行吗?

1984年,随地吐痰首次列入罚款范围,额度为人民币0.2元。今天,将随地吐痰的罚款额度提高到200元,那么19年间上海对随地吐痰的罚款额度就翻了1000倍。一口痰罚200元是不是太高了?委员们认为:不高!以往查处随地吐痰者的情况表明,大多数是认错态度良好,改正起来却很难。在防治“非典”的紧要时刻,加大处罚力度,给违法者以“痛感”,对制止类似不文明行为至关重要。有委员指出,对随地吐痰的罚款力度是随着人们对它危害程度认识的加深而逐步提高的。1988年,因甲肝流行对随地吐痰的罚款规定从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额度一下子比1984年提高了50倍,人们的反应是平静的。因为随地吐痰的危害性是无法量化的,所以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给违法者以相当的“疼痛感”是无可厚非的。

审议热点之四:加大处罚力度后更须加大执法力度

处罚的额度提高后,执法就成了关键的一个环节。审议中,许多委员对加大处罚力度后能否做到严格执法的问题表示担忧。据统计,自2002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以来,在本市大街小巷特别是人流集中的区域随地吐痰者并不少见,但平均每月因随地吐痰被罚款的人却微乎其微,这充分说明执法的力度同处罚的额度一样,需要大幅度地提高。有委员建议,可组织保洁志愿者队伍、借鉴交巡警的网格化巡逻模式以及可以尝试与交巡警联合执法等。对确实有经济困难又违犯了法规规定的人员,可以用义务劳动的方式解决,同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审议热点之五:立足提高市民道德水准以求“治本”

修改法规、加大处罚力度的目的在于强制性地促使人们改变不文明行为,提高市民乃至整个上海的文明程度。委员们认为,处罚本身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处罚的目的在于最后达到“零处罚”。要达到“治本”的目的,只有从提高市民道德水准的角度出发,加大对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市民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市民对一系列的不文明行为危害性的认识,使粗俗的行为在其自我修正中化为乌有。有委员建议,要着力改善相关的“硬件”,多在公共场合设立一些垃圾桶、公共厕所等,以免导致一些人因出于无奈而发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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