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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工程区森工企业部分债务将被免除

2003-05-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8日电 国家林业局负责人今天透露:为加大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支持力度,国家决定将天保工程区的森工企业因木材政策性停伐或限伐而造成无力偿还的金融机构债务予以免除。

这次免除债务的主要政策是:对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木材采伐企业债务实行全部免除;对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采伐企业经债权金融机构核实确实因木材产量调减致使无力偿还的债务予以免除。对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的木材加工等企业全部实行关闭破产,按《企业破产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清偿债务,对无力偿还的金融机构债务予以免除后核销。对木材采伐企业承贷的金融机构的外国政府贷款和转贷款不予免除。对木材加工等企业承贷的金融机构的外国政府贷款和转贷款,在没有确定偿还渠道或明确金融机构认可的接受单位之前,不予进入破产程序。对木材采伐、木材加工等企业涉及信用社贷款,企业主管部门、企业与信用社协商解决贷款偿还问题。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及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此项工作,对天保工程区森工企业的资格和债务额认真审查,切实防范弄虚作假,杜绝假破产真逃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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