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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入有奖营销的误区

观察窗
2003-06-09 来源:光明日报 宋养琰 我有话说

时下大量的销售企业打出各种名目的有奖销售广告,向消费者表示:如购买某某产品,则有机会获得丰厚的回报,中奖机会很大,奖金诱人。许多消费者往往为之所动,趋之若鹜。

然而,厂商真的有名副其实的奖金吗?中奖的概率真的如广告中所言的那么大吗?其实并非如此。

企业所以要这样做,据跟踪国内外大量有奖销售活动,大凡有两种原因,一是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已处于滞销状态,通过有奖活动处理积压物品;二是企业内部发展出现问题,为了扭转局面渡过难关,而在短期内大量促销从而套取现金。这两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都会解企业一时之急,但长远看,却使多数消费者失去了对这类活动的信任,甚至质疑企业的诚信度,因为我们很少见供不应求的产品通过这种途径促销。我们的跟踪研究还发现,唯一可以真正让消费者得到实惠的是企业在推出新品时,为了迅速吸引消费人群的注意力,可能会慷慨解囊,送点儿看得见摸得着的“见面礼”。

有奖销售的一些具体做法是极具诱惑力的。例如:一些企业利用消费者强烈的中奖欲望和心理,采用了更为高明的手段来制造虚假信息,惯用的方法是“1配1”和“连环钓鱼法”。“1配1”直觉上给了消费者至少50%的中奖机率或者更高,两个“1”可以是“红”和“黄”、“黑”和“白”,也可以是“飞机”和“汽车”等。其中一个“1”是每个消费者都可以拿到的,就是说假如有10000个消费者都来买有奖销售企业的产品,他们都可以拿到其中一个“1”,例如“红”,而且这时他们不成熟的消费心理都会认为已将一半的奖品搬回家了,但理智的消费者一下子就能戳穿这种伎俩,厂家根本就没有在你购买的商品里放入对应数量的“黄”,也许只有2—3个。10000件商品中只出现2—3对,这种“1配1”,中不了奖自然不稀奇。“连环钓鱼法”是“1配1”的衍生,由诸多个相互关联的“1”组成,但消费者要配齐这诸多个“1”,即使付出长期的艰辛和努力,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其实,早在五十年前,在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市场经济发展较为成熟国家的企业都上演过这类帽子戏法。抽奖为名,引诱消费者购买为实,结果下来中奖率也不过万分之几,甚至更少,中不了奖的消费者总以为自己运气不好,其实根本就是厂家设置好了中奖概率极低的套子让你往里钻,再加上厂家对极为少有的中奖个案进行大肆炒作,更使得消费者茫然不知所从。

消费者必须明白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商家绝对不会吃亏,买商品不是买“彩票”。

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今天,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必须坚决打击形形色色的虚假有奖销售和虚假广告,并加大惩罚力度,使其得不偿失。这样做,不但可以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而且可以提高我国加入WTO后企业的营销水平,尽快与国际接轨,锻炼和催化出更多真正的知名品牌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去。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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