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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马斯”愿“有条件”停火

2003-06-1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周轶君 我有话说

新华社加沙6月15日电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创始人、精神领袖亚辛14日说,“哈马斯”可以有条件地与巴民族权力机构达成停火协议。这些条件不仅包括要求以色列停止暗杀“哈马斯”成员,而且还包括恢复巴勒斯坦人合法权利、结束以色列对巴土地的占领、释放巴囚犯、停止军事打击巴勒斯坦人、承认巴勒斯坦难民“回归权”以及承认巴勒斯坦人对耶路撒冷的主权。

亚辛是当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以色列最近还提出从加沙地带部分撤军以换取停火协议,“哈马斯”对此不能接受。“哈马斯”坚持以色列军队必须从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所有巴勒斯坦领土撤出。

亚辛承认,巴民族权力机构目前除了接受以色列“逐步撤军”的方案别无选择。他说,“哈马斯”也可以接受以色列“逐步”撤军、“逐步”拆除犹太人定居点的方案,但以色列必须为此制订切实可行的时间表,保证“全面撤军”。

谈到埃及官员将于近期抵达加沙敦促巴勒斯坦各派接受停火协议时,亚辛说,“哈马斯”尚未对埃及方面做出回应。他说,如果以色列继续其侵略政策,不排除“哈马斯”军事派别继续实施自杀性爆炸的可能。

亚辛还说,“哈马斯”绝不可能向巴民族权力机构交出武器,但也不愿与其发生冲突。他说,目前“哈马斯”的目标是争取民族解放,而不是与巴民族权力机构争夺领导权。在巴勒斯坦国建立之后,巴勒斯坦人民会通过选举决定自己的领导人。

过去6天内,以色列连续7次向加沙城“哈马斯”目标发动袭击。以色列国防部长莫法兹11日宣布,“哈马斯”成员“从低级成员到领导人”均为打击对象。13日,以色列总理沙龙办公室向巴民族权力机构递交一份建议,提出以色列将连续三天停止针对巴武装人员的“清除”行动,但巴激进组织必须同时停止自杀性袭击,停止向以色列城市发射“卡桑”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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