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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遗产税争论的文化意义

2003-06-2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华盛顿记者 余晓葵 我有话说

美国众议院18日投票通过了永久性终止不动产遗产税法案,使这一关系百姓利益和社会财富分配的大问题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

这项法案以264票对163票获得通过,规定将永久性地取消不动产遗产税,使政府税收到2013年减少1620亿美元。众议院议长、共和党人哈斯特尔特说,取消遗产税对每个家庭来说是公平的,每个家庭都有权利把自己的遗产传递给后人。

当天,众院还以239票对188票否决了民主党提出的保留部分遗产税的变通方案。一向以“照顾穷人利益”自居的民主党人提出,对价值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单身人士不动产和价值在600万美元以下的已婚人士不动产免征遗产税。民主党人的建议可以说是“杀富济贫”,因为美国近99%的个人不动产都在其提出的免征遗产税范围内,有交税“能力”的人只剩下占美国人口1%多一点的大富豪。

美国不动产遗产税目前的起征底限是100万美元,税率最高可达49%。根据美国国税局2000年的统计数据,全美国5.2万处不动产在继承过程中共缴纳了240亿美元的税款。

在布什政府“疯狂”减税的大背景下,共和党议员极力推动遗产税变革。大部分共和党人坚信,通过大规模的减税方案,可以使美国经济走出低谷。他们指出,最近两天迅速反弹的股市即是减税政策效果的明证。另外,一些共和党议员还希望通过取消遗产税抓住民心,推动自己的议员选举。去年众议院就曾通过一个类似议案,但是在参议院未获通过。这一次前景仍不明朗,据分析,法案在参院通过仍有较大难度,目前仍差5票左右。

争议已久的遗产税改革方案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财富文化的变迁。“独立性”和“创业精神”一度是美国人崇尚的精神,历史上也有不少富翁因此不把遗产传给自家子孙。但目前美国经济形势不景气,也确有一些人抱怨遗产税过于限制个人财富增长。

受这一法案影响最大的当属小企业主。不过,这一阶层对是否应取消遗产税意见并不一致。一部分人认为现行的地产遗产税对小型企业发展不利,小企业主过继遗产时家庭财富的缩水可能导致企业规模的萎缩甚至关门大吉,许多雇员也会因此丢掉饭碗。但也有一些小企业主认为,取消遗产税将创造一个“特权阶级”,并扼杀“创业精神”,这种代代相传的“上层阶级”不符合美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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