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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鼓励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就业

2003-06-2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任维东 我有话说

本报昆明6月19日电云南省采取措施,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或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自主创业。

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就业,云南省规定凡是在省内艰苦地区工作到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到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非公有制企业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这些措施还包括,各地州市特别是县以下卫生、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新增工作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全省将选派3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学校和村委会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清退不合格教师和代课教师,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岗位。

同时,云南省有关部门将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信息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免费为其保留两年的户口和人事档案,各级公安部门、人事服务机构也将按规定为其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或办理户口迁移服务。对于因生病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工作并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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