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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简化

高校毕业生就业 牵动我和你
2003-06-2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赵秋丽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6月20日电山东省政府日前决定,在当前防治非典的非常时期,山东将简化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

具体政策为:今年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调整改派等手续由接收单位负责办理;户口、档案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手续,由原就读学校办理;对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回省择业,省人事厅不再办理签转手续,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直接到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报到。

山东省还放开非师范类毕业生择业范围,允许毕业生跨省、跨地区就业,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对教育系统无法安排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允许面向非教育系统自主择业。对经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办理落户手续。

省里同时规定,今后基层公安、司法、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等部门新增人员,应主要从在农村基层锻炼以及在其他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应加大扶持力度,在人事代理、社会保障、户口迁移、贷款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予以支持,享受有关工商管理、税收等优惠政策。凡用人单位招收毕业生都要公开用人条件、办法和程度,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报需求信息,经审核登记后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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