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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未必要奢侈

消费者感言
2003-06-23 来源:光明日报 西安 魏雅华 我有话说

时尚词典中,时尚与奢侈是个同义词。细想想,也没错儿。想要时尚,不花钱成吗?时尚是那些既有钱又有闲的人的事儿。

比方说,我那台29英寸的彩色电视机,当年买的时候,是花了6000多元的,够新潮够时尚的,可若迟上几年买,6000多够买3台这样的电视机了,多花的这4000元,就叫“时尚的代价”。

可后来我发现,时尚也能物美价廉。这“时尚的代价”也能省下。

比方说,男士们腕上的手表,有人说那是男士们有限的装饰中很重要的物件,是显示男人们的地位和成就的,给男人们以自豪和满足感的东西,是马虎不得的。我妻子早早给我许愿,明年你过生日,送你一块世界名表,让你时尚时尚。

我坚决谢绝。

我说,我就喜欢那几十块钱一块的时装表。这种表式样新潮、做工精美、走时准确、款式多变,是时尚中的时尚。我就是一买一打,也才二三百块钱。既新颖又新潮,排着队让我挑,我何乐不为?

还有皮鞋。我妻常劝我进高档店买高档鞋,说那也是显示男人们的地位和成就的,给男人们以自豪和满足感的东西,是马虎不得的。我同样不买她的账。皮鞋上了700元,我便看也不看了。

我只买温州鞋和成都鞋,百元上下的鞋就成,我穿上几个月,不喜欢了,或是市场上又有让人眼热的新式样了,顺手一扔,来的来,去的去,也不心疼不是?

这才是时尚。

包括买西装,那上了万元的,我从来不看。西装固然永远是西装,尽管变化不会很大,可那西装的款式、花色、面料也是不断推陈出新的,细微之处见时尚哪。你买上两三套皮尔·卡丹,这辈子就穿这几套?这样的衣服能天天穿吗?再说,你若穿上了这样的衣服,你还敢上公共汽车吗?就是打个车,万一让哪儿剐一下,这套1万多元的西装就算报销了。穿着这样的服装去赴宴,就不怕油汤肉汁弄脏了,穿这样的西装受罪不受罪?

我的外甥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后,在美国的一家大公司当白领,已入了美国藉,成了美籍华人。十年后,第一次衣锦还乡,大家在咖啡厅喝咖啡,他和他的妻子从头到脚那衣着,在我们眼里都是很时尚的极品。他一年挣的钱比我们一辈子挣的钱都多。

我问他脚上的穿的那双看上去非常高档、非常时尚的鞋,多少钱一双?他的妻子笑答,他从来不买超过20美元的鞋。

他说,在美国,超过80美元的手机就没人买,10美元一部的一次性手机非常受欢迎。(其实那手机也不是“一次性”的,就跟打火机似的,并非只打一次火。)中国人崇尚红木家具,一用几辈子。(一用几辈子,如何时尚?)美国人喜欢用纸板做家具,用上一两年就扔掉,好赶新潮追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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