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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辩证思考

2003-07-01 来源:光明日报 吴远 郝文清 我有话说

人的发展既不同于动植物的生长,也不完全等同于人的生理能力的变化,而是一个具有丰富的自然、社会内涵的辩证历史过程。寻求发展是人生的一大目标,也是人生的一大动力。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对理想社会的追求,其实质就是追求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发展。当然,从人类社会历史长河来看,人的发展与作为整体的人类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自然的发展是辩证的统一。人的全面发展过程与人的发展目标是统一的,在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过程之中,实现人类及其每一个体的全面发展的目标。

人的全面发展是个体的全面发展和类的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

人是个内涵丰富的范畴,它包含着个人、集体、社会或人类等多种不同的形式,因此,人的发展有多种不同的形式。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讲的“人的发展”不是指“集体”和“社会”,而主要是讲个人,是个人作为类存在物、社会存在物的发展,或者说是个人身上的类特征、社会特征的发展。当然,这里虽然强调了人的发展是个体或个人的发展,但并不排斥人作为一个区别于其他生物的整体的“类”的发展。个人的发展同类的发展是一致的,从整个历史过程来看,个人的发展和类的发展是辩证的统一,或者说是人的发展这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人与动物不同,人不仅是自然的存在,也是社会的存在。人与动物都是类存在物,但动物不是社会化的类存在物,而人则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类存在物。对于动物来说,个体足以代表族类,族类不过是个体的机械相加,其类特性就是个体的特性,一窝蜜蜂实际上就是一只蜜蜂。而人不同,人的类特性和个体的特性并不一致。例如,劳动是人的类特征,但作为个体的人并不一定具有劳动的自觉性。同样的道理,个人的全面发展与类的全面发展也并不完全一致。一方面,类的全面发展依赖于属于人类群体当中每一个社会成员即每一个体的全面发展,每一个体的发展程度越高,个体越是得到全面发展,那么由一个个个体组成的人类整体也必然得到全面发展;另一方面,类的发展并不一定带来个体的发展,相反类的发展往往是以许许多多的个体的片面、畸形发展为代价的,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前两个形态即人对人的依赖形态和人对物的依赖形态里表现得最为明显。当然,类的全面发展也能够为个体的发展创造条件和进行历史的积累,并为个体的发展提供价值目标和参照标准,但只有消除了私有制和阶级对立,才能够使个体的发展和类的发展和谐一致,实现辩证的统一,即个体的全面发展促进类的全面发展,而类的全面发展又为个体的全面发展提供和创造条件。

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社会、自然发展的辩证统一

人既具有社会属性,又具有自然属性,是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统一体。因此,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自然的发展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社会、自然发展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说明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既取决于历史中形成的物质文化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又取决于人在历史发展中对物质文化条件的批判,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互为条件,互为因果。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要受到社会发展程度、发展水平——社会的物质文化条件的制约,社会发展的程度、社会发展的水平越高,它为人全面发展创造的各种社会条件也越来越丰富,提供的发展空间也越广阔,人获得的自由就越多,人的发展程度就高。另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又是社会发展程度、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人的发展就意味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又会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发展。这里必须指出的是,社会的发展尽管给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丰富的社会条件,但社会的发展并不一定导致人的全面发展。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但社会并不简单等同于人,社会的发展并不直接等同于个人的发展。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来看,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往往以个人的发展牺牲为代价,资本主义就是通过最大限度地损害个人的发展,才取得自身发展的。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真正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也只能是全社会的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而不是一部分人的发展,另一部分人的不发展。

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永远也不能脱离自然界而存在。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非常曲折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初期,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科学技术尚处于萌芽状态,在强大的自然界面前,人类只能被动地接受自然界的恩赐,不知道如何应对和控制自然力,人类处于依赖自然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或以自然血缘联系为纽带,或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为基础,都表现为人对人的依赖关系。人们只有相互依赖,才能进行物质生产,维持生存和发展。在这一社会形态里,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都不能得到自由而充分的发展。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人们不再简单地屈从于自然界,希望把人自己当作大自然的主人,而把大自然作为人类的奴仆,人对自然界的占有和征服的欲望不断膨胀,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当人们挥舞着科学技术的利器向自然界高歌猛进的时候,当人们沉醉于科技带来的物质文明时,却突然发现,人与自然都已经伤痕累累。人的贪婪不仅没有带来人的全面发展,相反却使人与自然的矛盾更加尖锐。其实,人的全面发展并不意味着对物欲的过分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应该以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和谐为前提和基础,而自然作为人的无机身体的一部分,也应该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就是说,人的有机身体和无机身体的和谐统一发展,才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人、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在人、自然、社会三者的良性互动之中实现双赢。

人的全面发展是目标与过程的辩证统一

人的发展是一个历史范畴,人是在历史中生成的,也是在历史中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他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目标、内容和条件。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的发展的终极目标和理想状态包含着“人究竟发展什么”和“人如何发展”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发展是目标和过程的辩证统一。人的全面发展不同于人的一般发展,从辩证法的角度来说,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不断运动、变化的状态之中,人同样也在每时每刻都在发展,人的方方面面都在发展。但是马克思主义所关注的人的发展只能是发展最基本的东西——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即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发展、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这是人的发展的基本内涵和价值目标。人虽然是自然的产物,但人的全面发展却是历史的产物,归根到底是社会生产力的产物。这就是说,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物质产品极大丰富的社会里才有可能。人的发展内涵亦决定了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是个过程,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因为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条件是渐进发展的过程。人的全面发展必然是一个与社会生产力、经济文化、自然生态持续发展相互协调、逐步提高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必须通过现实达到的途径逐步向前推进,每一时期基本目标的实现,都是向最高目标的迈进。人越全面发展,就会创造更多的社会物质文化财富,人民的社会生活就越得到改善;而社会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自己的全面发展。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所指出的:“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是说,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不是最终的目的,人的全面发展才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终极目标,人的全面发展才是社会发展的最高原则和最高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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