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大连海事大学实行校衔制

2003-07-03 来源:光明日报 特约记者 武元凯 我有话说

本报大连7月2日电大连海事大学近日举行授予校衔仪式,这在我国普通高校中属首创。

大连海事大学是1963年经国务院批准,实行半军事管理的高等航海学府,为进一步实施《兵役法》,加强航海类学生的管理,这个学校决定从今年起实行校衔制。校衔分四个级别,授予海事大学实行半军事管理范围内的学生工作干部和学生,授予校衔同时佩戴相应的肩章和帽带。在授衔仪式上,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吴兆麟宣布了授予校衔命令,授予校党委副书记王兆翮一级校衔,授予纵队副纵队长、副政委及大队政委、大队长二级校衔,授予纵队参谋、中队指导员三级校衔,授予航海类全体学生四级校衔,四级校衔可体现出专业、年级和学生干部。年级与肩章外侧的横杠数量对应,学生干部肩章最外一道横杠加粗。

校衔对应的级别根据工作任免的调整情况而变更,航海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并取得学籍后即授予校衔,毕业后自动解除。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