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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要求:7月底前全部纠正超期羁押案

2003-07-0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日电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天,高检院开展超期羁押清理工作的第一批工作组成员由该院有关领导率队,奔赴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检查督促工作。

高检院有关人士透露,工作组将按名单逐人核实,凡存在瞒报、漏报的,一经发现,要追究主管检察长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早在5月底,高检院就印发了《关于开展超期羁押和服刑人员申诉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7月底以前将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超期羁押案件全部纠正完毕,不允许检察机关再发生新的超期羁押问题。最近,高检院对各地检察机关再次提出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检察长为第一负责人,对完不成清理任务有失职守或者在清理工作中有故意瞒报、漏报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7月底之前未纠正的或者以后又出现新的超期羁押现象的,采取一票否决制,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并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开设举报电话,专门接受对检察机关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的举报,彻底杜绝检察机关存在的超期羁押的问题;加强请示报告,7月底之前每周一向高检院报告清理纠正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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