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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不能只“经营”城市

观察窗
2003-07-07 来源:光明日报 石松 我有话说

现在一时查不清“经营城市”这四个字是谁最先提出的,总而言之它已经成为不少地方的市长高举的“大旗”。检索一下资料,各地在这方面的高论不少。有的提出,“经营城市、以城养城”;也有的提出,把“城市作为国有资产来整体经营”等等。

毋庸置疑,现代社会的发展是以城市的发展为中心的。古往今来,无论中外,最新的生产力总是先出现于城市,再向外辐射转移。如同火车头一样,城市的发展对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带头作用。城市的管理者们,因此也就承担着不断发展的重担。作为发展城市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理念,经营城市的提出和被不少城市管理者采纳,必然有其合理性和实用性。

但现在看来,呼声日涨中的“经营城市”,在一些地方出现逐渐走偏的迹象。

在年初的“两会”上,就有代表反映,有的地方到处大兴土木,项目一个接一个地上。本级财政杯水车薪,于是各级城市政府不约而同把眼睛盯向土地,“经营城市”成了“经营土地”,成了以地生财。近日又看到报道,一些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的口号下,兴起了“卖地风”,动辄就是成千上万亩,连片开发的大型楼盘、几十万平方米的大学城、开发区、小城镇等,用地量都到了惊人的地步。有的地方政府向土地管理部门直接下达年度土地出让指标,以求完成财政创收任务。在地方政府片面追求“以地生财”和开发商对土地的过分投机形成的合力作用下,不少城市出现了“天价地”,原来每亩四五万元的土地攀升到上百万元。与一些地方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相反,一些开发区、特色园区、乡镇工业园区奢侈圈地,大片荒芜,有的面积由规划的几平方公里变为几十、上百平方公里,但“圈而不用”现象突出,一些入园企业甚至自行改变用地内容,变搞项目为搞房地产、建娱乐城。报道说,我国目前沿海14个省市的实际占用耕地都突破了规划指标,其中有的城市2010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在2001年已基本用完。

土地资产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形态,当它进入市场变为资金形态时,可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出极其巨大的货币能量,以解决城市急速发展中出现的资金障碍。目前,土地资产已成了市长们经营城市的重要资金来源。某省2002年仅土地出让金就挣了104亿元。这是市长们在经营城市中热衷卖地的原因。可是,卖出去的土地使用权少则50年,多则70年,如果这一任市长在几年中就把土地卖完了,后面的市长们卖什么呢?

其实,城市管理者除了卖地之外,还有许多重要的工作要做,如城市化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人口膨胀、交通堵塞、市容卫生状况不佳等众多问题,每一项都需要城市管理者们殚思极虑。前不久爆发的非典疫情,就暴露出许多城市在公共卫生医疗系统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亟待去弥补、解决和完善。

从经营城市演变为过度地经营土地,表现出的是急功近利的心态。在法制监督不完备的情况下,还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出现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

在既有存量的基础上,从经营的角度使城市各类设施发挥更大的功效,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这是在市场尚不完善的条件下提出“经营城市”理念的出发点。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法制的逐渐完备和加入世贸后与国际接轨,“经营”城市就必须逐渐回归于管理城市、服务城市的根本。这是一味沉醉在“经营”中的一些人该冷静想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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