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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理学与诚信徽商

2003-07-08 来源:光明日报 李季林 我有话说

从南宋至清乾隆年间,新安理学在徽州持续了600多年,对微州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其中的诚、信等道德原则对徽商及民俗的影响更为突出。

新安理学是以程朱理学特别是朱熹理学为脉络发展的。虽然它也对理学的重要哲学范畴如“理”、“气”、“心”、“性”、“天”、“命”等有所论述,但它更侧重于理学的道德思想及范畴,如“理欲”、“诚信”等。据载,朱熹在他生命的最后时日还在修改四书之一《大学》“诚意”一章的注释。

朱熹注解为:“诚,实也;意者,心之所发也”。真心实意才能言行一致、才能出于善而又归于善,而这是一个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关于《中庸》的“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和《孟子》的“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朱熹注解说,诚即真实无妄,真实无伪,是天道之本然——天地公正无私、不损物利己,化育万物、不偏不倚,“诚”是天地自然的本性,也是其运动变化的原动力;“思诚”或“诚之”则是人道之当然,即人以天道为榜样、通过克己自律的道德修养而达到天道“诚”之公正无私、真实无妄、真实无伪、真实无欺的道德境界则是应该的。而被孔孟视为立身之本、五伦之一的“信”,新安理学家则把它与忠、诚、义相提并论,视作为人之道,说“人道惟在忠信……人若不忠信,如木之无本,水之无源,更有甚的一身都空了。”(朱熹语)其实,信的本义就是践行承诺,是人类社会关系的一种可应用资源。

新安理学尚理、重诚信思想,大大地影响了徽州民风、淳化了徽州民俗。徽州商人也以其“信义服人”,使“营谋渐裕”(《婺源县采辑·义行》)。由于徽商“以忠诚立质,长厚摄心,以礼接人,以义应事,故人乐与之游,而业日隆隆起也。”(《新安休宁名族志》)至明清,甚至发展到“商贾之称雄者,江南则称徽州”。一时间,徽商遍四方,贸易海内外。据史料记载,清代扬州的八大总商中,徽商常占其四;乾隆时,从事盐业的徽商汪应庚、汪廷璋、江春、鲍志道等都是煊赫一时的两淮总商。其中江春做两淮总商前后竟达40多年,他多次率众商捐资助赈、助饷,其善举为民称颂,也得到了当朝者的肯定。徽商经营的范围较广,包括粮食、布匹、食盐、茶叶、木材、竹器、墨砚、典当等;但不论经营什么,他们无不以诚信待人、以优质取胜。

明代中后期,随着长江中下游一些城镇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诞生了商品经济,经营布匹业的徽商随着江南棉布的进一步商品化,也日益活跃起来。当时苏、浙盛产棉布的城镇,几乎都成了徽州布商的集散地。他们或走街串户、零星收购、小买小卖,或开设牙行布庄、规模经营。其间,嘉定县钱门塘市居民丁娘子善于纺织,所织布匹,细密柔软、质地精良。由于这种布销路很好,“钱门塘布”成了一个品牌,成了徽商手中的畅销货,为聪明、诚信的徽商赚了一大笔财富。而在常州、上海等地经营布匹的徽商,由于生产技术过硬、产品质量优良、服务热情,他们在当地都有很好的商业信誉。

徽州山区盛产杉木,自古就有徽人从事木材贸易。徽州经营木材的木商,仅次于盐商、布商。而木商的敬业精神,因其环境的艰苦而更显得可贵。为了求购良木、提供优质产品,当时有些徽商甚至长年远离家乡,溯沅江而上,深入到贵州的深山老林之中。而明末徽商许朴为寻求良木,竟“西涉夜郎、邛笋之境”,“供销偻扳崖谷,行冰雪中”,还曾经迷失在深山树林里。徽商的这种敬业和诚信给他们带来了利益和声誉。如衢州府开化等县的民众,声明当地的杉木等良材只卖给徽商,由微商募人采伐、销往苏杭。

由于受新安理学的薰染,徽商多亲儒明理,除坚信诚信立身兴业、重信誉外,还多怀济民救世之心。如乾隆年间,徽商吴鹏翔贩运川米沿江东下,适逢汉阳发生灾荒,为缓灾情,他就在该地抛售川米数万石;道光二年,广州发生了一场火灾,许多商人的资产一夜间化成了灰烬,徽州茶商詹世鸾为资助受灾者返乡,仅路费就用了近万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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