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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德与私德

2003-07-08 来源:光明日报 黄显中 我有话说

公德与私德的关系,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对此,伦理学工作者应该作出深刻阐释,以指导社会道德实践。

公德是与私德相对而言的。“公”是指公共领域,“私”是指私人领域。在共同生活中,公民的所有行动都具有公共的性质,不可避免地是一种公德行为。所以简单地说,公德就是公共领域中公民的道德活动。它关系到其他公民的公共生活,关系到公共领域的正常秩序。梁启超把公德定义为“人人相善其群”,这无疑是正确的。“群”既指公共领域,也指共同生活的公民,“群”就是“公”。“群”是公德的参与者、受益者,也是公德的评价者、监督者。“相善其群”就是“德”;它是公民与群的关系。只要生活在公共领域中,公民的活动便无不具有公德的规定性。它影响公民的共同生活和公域的公共秩序,又受到公民的限制和公共组织的管理。公德行为一般发生在公共领域,但不必然发生在公共领域,并且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公德行为有转为私域的趋势,比如腐败行为就是如此。

与公德相比较,私德行为只是影响自己和家人、亲戚和朋友,它不需要公众评价和监督,也不需要公共组织协调和处置。私德往往发生在私域,但也不完全如此。随着公共领域的扩展,私域的范围越来越小。但与此同时,家庭的功能却日益社会化,因而很多私下的行为也移置到公共领域。梁启超把私德界定为“人人独善其身”,也是不无道理的。能够爱自己和家人、爱亲戚和朋友,无论是在私域还是公域,都是良好的私德。而在私人领域如果不“独善其身”,如果不爱自己和家人、不爱亲戚和朋友,私德行为就会超出私域之外,跃升为公德行为,并受到公域的制裁。所以私德与其说是领域的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度”的问题。

划分公德与私德,应该说只是学理上的抽象。任何行为不管是在公域还是在私域,都具有公德和私德双重规定性。二者只有“显”和“隐”、现实和潜在、真象和假象的区别。这就决定了公德行为可以转化为私德行为;私德行为同样可能具有公德的性质。所以,公德与私德既可以指称不同行为的单一性质,也可以指称同一行为的双重性质;而且它们可以相互转化,以对方的面目存在。相互转化在于公德与私德同出一源。无论是公德抑或是私德,都是由个人承担的。个人的主体性产生了公德与私德的分殊和并存,又实现着公德与私德的转换和互异。

中国古人强调私德,而公德却极少有人问津。古人所教的道德,私德居十之有九。梁启超论私德时就说:“故养成私德,而德育之事思过半焉矣。”其原因就在于,“公德者私德之推也”。“推”,就是“推己及人”,就是将心比心。只要“能近取譬”,公德便水到渠成。所以,说古代不思考公德问题,不是公允的评价。毋宁说,他们对公德建设的贡献,正是蕴含于私德建设之中。

但是随着社会结构的分化,私域与公域有了各自的空间。此时若再从私德类推公德,那就是以私德否定公域,以思想裁剪现实了。按照梁启超的说法,私德是人人独善其身,但在私域并非人人做到了独善其身。我们期望有德者把善行从私人推至其他公民,但公德良好并不是私德外推的结果。并且即使人人独善其身,也不等于公德良好。所以对于公共建设而言,并非只要私德良好就行了。独善其身的私德在公共领域可以说是被动性质的。没有公德的积极主动建设,社会道德就不可能发展。

公德建设和私德建设是当前道德建设的双重任务。今天公德之所以应该受到重视,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大大分化,形成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的格局;是因为每个人都是国家公民,必然生活在公共领域,其行为都具有公德的性质;是因为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和公共需求的无限性的矛盾使道德冲突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是因为公德问题的严重性,已经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人们提出公德建设的强烈要求,还在于它对于私德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德是“相善其群”,既包含公民善待作为集体的群体,也包含公民之间相互善待。每个公民都应为公德建设作出贡献,促进公德的进步就是爱护自己。公德建设完善了,私德就获得了尺度。公德善恶不分,私德行为就没有标准,没有分寸。所以,私德虽然是公德建设的基础,但是只有公德的兴旺发达,才是群所以为群的根基。

公德建设和私德建设相互交织,不可偏废。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是找到两者的共同点。公德与私德作为道德,都是长期社会化的过程中模式化了的活动。行为模式是习惯的结果,古往今来的伦理学都强调,道德是在日常生活的习惯中养成的。两千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就特别强调习惯对于道德的作用。他说我们建造房屋,才能成为营造师;弹奏竖琴,才能成为操琴手。同样,我们做公正的事情才能成为公正的;进行节制才能成为节制的。所以养成良好的习惯,对于培养优良的道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把良好的习惯等于美德本身。风俗是天下之大事,“人之寿夭在元气,国之长短在风俗。”改良道德就要从革除陋习、移风易俗开始。革除陋习,是我们每个人进行道德建设的必经途径。

个人陋习是私德问题,是个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但这些陋习即使在私人领域,也不为家人、亲戚和朋友喜欢。改造生活并提高生活质量必须革除陋习。目前我们的社会公德状况不尽如人意,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一些人在私人生活中随心所欲,更不用说养成良好的习惯了。革除陋习才能优化公共生活环境。

革除陋习是一项改写生活历史的工程。人类的历史就是风俗和习惯不断更新的历史,每个人都对革除陋习、改造风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改造习惯的艰难有二:一是走出陋习,一是巩固良习。走出陋习需要行动,古人云:“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习惯的养成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程,正是这个原因,很多人在SARS过后,又回到了以往不讲卫生的陋习轨道。所以个人革除陋习,除了自己积极主动之外,还需要“私人”的提醒,需要公众的监督和公域的管理。公德建设对于革除陋习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陋习是普遍存在的,每个人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通过革除陋习,养成三大良好习惯:一曰明辨公私;二曰独善其身;三曰相善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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