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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费必须涨价吗

2003-07-09 来源:光明日报 杨谷 我有话说

北京市有线电视费将要涨价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质疑。反对的声音来得很自然:北京市的220万有线电视用户,每户每月多交6元,一年下来就要多交1.58亿元。反对的声音还质疑有线电视费涨价过程中的程序公正问题:这样一件事关220万个家庭切身利益的事情,是否需要事先征求老百姓的意见?

负责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并收取费用的北京歌华公司的理由听起来也很在理:将原有的信号传输线路改造为光纤线路,需要投资;原来只有20多套节目,现在可以收看50多套节目,需要投资。服务水平提高了,公司又不能因此而亏损,涨价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涨价的程序公正问题可以弥补,但是否程序公正了,有线电视费就能理直气壮地涨价呢?

电视节目可以丰富广大人民的文化生活,传输有线电视信号作为一种有成本的服务,收费是当然的。但电视节目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还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渠道。众所周知,在高楼林立的北京,用电视天线接收的电视节目图像质量极差,只有有线电视才能保证较佳的视听质量。为了让先进文化的传播更及时、更有效、更广泛,有线电视节目本应该从价格上更加优惠、从视听效果上更加精益求精,而不能简单地采取涨价的方式。

其实,有线电视网要扭亏为盈,并不一定要涨价。目前,歌华已经建起了覆盖全北京的光纤网络。在技术上,这张光纤网可以传输电视信号,也可以传输电话,还可以传输因特网的信息。中国网通、中国电信等电信公司也都有一张这样的网,他们利用这样一张网帮助企业传输数据,帮助老百姓上网冲浪,结果利润滚滚而来,还成了国家的利税大户。

事实上,歌华已经在尝试着利用这张网在北京展开面向老百姓的宽带上网服务,但规模与电信公司比起来还有不小的距离。此外,由于电话等通信服务的许可证申请起来很难,歌华还不能在上面展开更多的服务。

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不应该有止境。信息技术为有线电视事业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种种可能。我们希望通信主管部门把许可证的门槛放低一点,也希望歌华把思路拓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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