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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2003-07-09 来源:光明日报 王永章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文化产业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是对两个效益关系问题的最好理论提升和实际论证。

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双重属性决定两个效益的关系

什么是经济效益?什么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指一个文化企业通过组织生产、销售文化产品或提供文化服务所获得的一定的利润回报,具体反映在经济指标和统计数字上。社会效益则指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对社会所产生的效应,主要表现在公众反映和社会评价体系上。两者实现形式大不相同,衡量标准和尺度也不一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商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都存在两个效益问题,为什么文化产业要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呢?首先因为其他商品所满足的是人们物质层次的需要,而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既具有商品的属性、经济的属性,又具有精神的属性、意识形态的属性,满足的是人们文化上、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不可避免地对人们的思想、意识、观念、心理、行为带来影响。其次,各国文化的相互冲击必然要反映到文化产业中来。早在198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就对文化产业的作用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文化产业带来希望,大众传播媒体是文化对话的工具和手段,而文化对话是和平的基础;另一种则强调文化产业可能带来副作用,可能会对原生文化和生活态度造成破坏。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要在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的同时,认清文化产业的两面性。在世界文化多样化面前,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要求,保持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的特色,借鉴汲取人类文明的成果,坚持文化创新精神,不断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是通过市场得以实现的

没有市场就没有文化产业,只有通过市场的具体运作,实现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经济价值,社会效益才能得到体现。因此,两个效益应该统一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这个载体中,应该实现在市场经营中。当然,这里所说的文化产品,不包括那些需要国家重点扶持和保护,着重强调社会效益,不能以市场的大小、经济效益多少来衡量的某些文学艺术门类。要使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取得两个效益的统一,生产者必须既遵循艺术生产规律,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克服生产目的和消费对象不明确,为创作而创作、为领导而生产的不正常现象,根据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去决定文化产品的生产与否。如果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在市场上不受欢迎,没有销路,自身的经济价值实现不了,还谈什么社会效益!所以,衡量一个文化企业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就是看它有没有市场欢迎、消费者接受的、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把好文化产业链的上游对坚持社会效益至关重要

我国文化产业有几个重要方面,它们是我们在谈论社会效益问题应该面对的现实和出发点。

一是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已初步形成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艺术品业和艺术培训业等行业门类。二是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是以产业链彼此连接起来的。整个产业分上游包括原创、写作、编剧、设计等等;中游包括加工、生产、制作、包装等等;下游包括流通、批发、销售等等。这个产业链分工明细、结构严谨、环环扣紧、前后呼应。但上、中、下游的性质、职能、任务明显不同,承担社会效益的责任也不一样。三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所体现的社会效益,主要渗透在内容中。如电影、电视剧、音像、舞台剧节目等,导演、摄影、摄像、演员等艺术生产要素固然重要,但真正决定作品内容的是作者和编剧。四是现在我国对部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还保留行政审查制度和分级负责制度,审查、编辑、编审决定了部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最终能否进入市场。五是文化事业单位还有政府拨款,它的重要任务应该弘扬政府所倡导的主流文化,而文化企业特别是民营文化企业主要是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以必须追求经济利益,否则就无法生存。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坚持社会效益要区别不同情况、分清不同对象、根据不同层次,提出不同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更多的应该是原创者的责任,是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是文化产业链上游的责任,是文化事业单位的责任。如果不区分对象、不区分层次强调社会效益,就好比让百货商场的经理来把工厂产品的质量关,让卖报纸的老太太来把报纸的社会效益关,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科学认识两个效益关系的现实意义

正确认识两个效益的关系,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需要我们重新认识:

目前,西方国家的文化产品特别是美国好莱坞大片、韩国、日本网络游戏软件在我国文化市场上已占据相当大的份额,它们所宣扬的文化精神、道德观念、社会价值观已经对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竞争中,我们只能因势利导,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扶持我国自己的文化产品,而不至于丧失发展机遇,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

今后总的发展趋势应该逐步淡化行政管理的色彩,把社会效益管理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内容的标准,加大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个别企业销售盗版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非法艺术团体组织色情淫秽表演,属于违法经营的范畴,应依法予以打击和取缔。这样认识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有利于调整所有制结构,把闲置的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吸引到文化产业中来,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相互竞争共同发展文化产业的局面。二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改变用搞运动的方式指导文化产业的做法,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有利于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逐步实现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从经验管理向依法管理的方向转变,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前提下,理直气壮地追求经济效益,不断扩大投资,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的文化企业集团,使我国文化产业在短时间内能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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