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仅有“五条禁令”是远远不够的

法言法语
2003-07-11 来源:光明日报 徐迅雷 我有话说

厦门警察执法动粗,多家媒体记者目睹了全过程: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违章,一名黝黑瘦小的送水工,用自行车载着三桶纯净水,把自行车骑到了公交车道上,厦门交警执法人员为了纠正这起违章,叫来了大型拖车,召来了七八名警察,动用了手铐,也动起了手脚,送水工的脖子、后颈和双臂多处瘀血、红肿。在他撕心裂肺的喊叫声中,六七十名目击群众义愤填膺,对执法的交警大声责问……

自公安部宣布“五条禁令”以来,我们欣喜地看到,禁令的执行还是比较严格,有不少警察因违禁而被免职。“五条禁令”禁的是“枪、车、酒、赌”引发的事件,但是,一起起警察失职甚至严重渎职、粗暴执法的事件告诉我们:仅仅只有“五条禁令”是不够的,甚至是远远不够的。因为“送水工被拳打脚踢”与“五条禁令”中的“枪、车、酒、赌”都没有直接的关系。

一些警察为什么心地冷漠执法粗暴?个人内在素质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长期的监管缺位——或者说是制度缺位。警察握有很大的执法权力,任何权力失去有效监管必然导致权力资源的错位配置:把公权化为私权,把常权升为特权。有了“五条禁令”,管住“枪、车、酒、赌”方面的问题,但这些问题本身是不应该成为问题的问题;那么,更深层次的问题,比如此一事件中的心地冷漠、执法粗暴问题,如何监管、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治匪先治警、治安先治警”的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先治警”三个字,已经成为共识甚至是常识了,问题是知易行难。

民警们都应该知道,公安机关的终极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人民群众。如果说党政干部是“执政为民”的话,那么,公安民警应该是“执法为民”。可是,有多少民警错误配置了自己拥有的权力资源,让特权意识左右了自己的思想行为?有多少民警骨子底里蔑视弱势群体、底层人物?黝黑瘦弱的送水小工,为什么会被视若草芥?还有多少曾经被“收容”的芸芸众生,被无情“执法”了。可见这里存在巨大的不公平和不公正。

在《收容遣送办法》终于被《救助管理办法》取代的时候,我们看到了法规与时俱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样的理由,我们有必要期待“五条禁令”的与时俱进。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