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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委会”还是专职好

2003-07-14 来源:光明日报 刘海明 我有话说

据报道,四川省日前成立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招投标行为实施全程监控。该委员会将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经营城市、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委员会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层次和手段迥然不同。招标投标当事人犹如“运动员”,行业主管部门犹如“裁判员”,监督委员会犹如“裁委会”,“裁委会”主要是对“裁判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在当前招投标活动尚未全面科学规范的情况下,设立省级的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不失为一项明智之举。其对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无疑将起着积极的作用。但笔者注意到,四川省新成立的招投标“裁委会”,从主任到副主任都是由副省级领导挂帅。这样的阵容,自然便于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不过,这样一来,这个监督委员会难免给人一种临时机构的感觉,因为连主要领导都是兼职的,其他成员也很难是专职搞监督的。由兼职人员组成的“兼职机构”,其作用必然要打折扣。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招投标监督委员会还是专职为好,别刚一出台就弄成个非常设机构。

监督委员会委员专职化,不是说从党政机关抽调一班人马,从形式上完成“专职化”。倘若专职化是如此简单的事情,相信现在各地所有的临时机构都可以在一夜之间迅速过渡成正式机构,反正机关里富余人员有的是。然而,招投标监督委员会是个专业性较强的机构,决不是由几个一定级别的领导挂个虚衔,就能够凭借行政权威胜任得了的。由于招投标涉及到许多行业,其自身的可操作性也较强,一旦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纠纷,显然不是靠领导开会协调一下就能够真正平息纷争的。这样的话,负责对招投标进行全方位监督的“裁委会”成员就需要由懂行的专家组成,这符合建立科学有效监督机制的要求。不然,所谓的监督委员会也好,所谓的“裁判的裁判”也罢,只能是用权力说话,未必能让被监督者心服口服。由不懂行的领导兼任,“裁委会”成员越权给“裁判”施加压力,并非没有这种可能。

监督委员会委员专职化,可以让监督委员会真正履行起其职能,不像时下一些机构那样,往往是刚开始时轰轰烈烈,要不了多久,则形同虚设,甚至名存实亡。随着招投标活动的普及,招投标举报和投诉案件的比例自然也相应增多,如何受理并切实严肃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成为考验新设立的招投标监督委员会的头一道“作业”。要比较出色地完成这些日常性质的“功课”,没有一整套专职人员处理这些事务,显然就不能使“裁委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果“裁委会”还是委托给下属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处理,岂不是又回到“裁判员”给“裁判员”自己号脉的老路子上,仍然无法确保客观公正处理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不正之风?

此外,如果监督委员会成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话,谁来监督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所以,只有该机构专职化,才利于让它的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专职监督作用,确保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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