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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资费应实行“包月制”或“封顶制”

2003-07-1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蔺玉红 我有话说

记者日前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杨培芳,他认为,调低我国移动通信资费已经势在必行。

单向收费解放消费者

记者:现在有很多专家和消费者对移动通信实行双向收费的方式提出了质疑,您对此是怎么看的?

杨培芳:从经营者角度或者纯技术的观点看,移动通信在许多国家相当长时间采用双向收费有一定合理性。因为移动用户不论在待机或者被叫状态都比固定电信占有更多的公共资源和成本。但是随着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单向收费更加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显然更加贴近人性化服务。所以我认为,在不明显增加成本情况下,无论政府还是经营者都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意愿,适时将我国移动通信收费方式从双向改为单向。

记者:双向改单向有什么好处呢?

杨培芳:有三大好处:一是消费者得到解放。因为我国许多手机用户都是普通百姓,他们难以接受为他们不想接的电话、打错的电话付费。现在,有很多人经常陷入不敢开机或者来电话不敢接听,但又怕耽误重要事务的尴尬之中。二是提高了来话接通率。由于平时开机的增多,拒绝接听的减少,接通率自然会有所提高。也许企业收入增长并不明显,但是整体网络效用或者社会效益会有明显提升。三是与人们的其他消费习惯一致起来,能够更好地培育通信市场。无论在商品市场还是其他服务市场包括手机短信、互联网上网服务,都是谁要求谁付费。收费方式的一致性将促进电信资费朝简单、透明、理性方向发展。

记者:单向收费是否也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杨培芳:我个人认为不利影响肯定会有一些。一是固定用户打移动用户电话资费可能会有所提高。二是增加了网间结算的难度。三是变更收费方式总会增加一些成本。但是总体看来,移动资费由双向改为单向利大弊小,符合未来发展方向。

降低资费和单向收费要同时考虑

记者:市场竞争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而降低价格,使消费者得到实惠。但对发展最为迅速的移动通信,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却一直保持着较高的收费方式。

杨培芳:电信领域目前的确存在着一个悖论:在竞争不足,甚至依然存在自然垄断的固定电信领域,长途业务大幅度降低了价格,市内业务长期维持较低价格(20元月租加每分钟0.10元左右);而引入竞争最早、竞争也最激烈的移动通信领域,从1995年开始的双向高额收费(50元月租加每分钟0.4元×2),从未调整过。刚刚引入竞争的阶段,由于中国移动公司与中国联通公司规模悬殊,移动资费降低很可能破坏刚刚形成的竞争态势。最近两年,由于网络规模和技术进步的双重作用,中国移动的利润已经很高,中国联通也有了可观的利润。过大的利润空间引发了无序竞争和价格大战,导致“小灵通”、游子归家、移动公话等纠纷不断。在这样的情况下,降低移动资费已经迫在眉睫。在调低资费时,要注意同时考虑变更收费方式。

资费下调不能一步到位

记者:移动资费的下调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它牵涉多方面的关系,不可能一蹴而就。

杨培芳:下调移动资费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比如,移动通信的专业成本还没有核算清楚;网间结算费用存在不合理成分;频率资源占用近乎是免费午餐,尚未考虑机会成本;中国联通的财务状况虽然大大好转,但是由于电信市场特有原因,还是不能与中国移动的财务状况同日而语。所以移动资费还是不可能一步降到趋于成本的水平。只能在调研和计算了众多因素影响以后,制定一个符合现实情况的折中值,指导企业逐步下调。

从长远看,移动资费有可能降到与固定通信相当,且最好的收费方式既不是双向收费,也不是单向收费,而是“包月制”或者“封顶制”收费。这一方面是因为网络新经济的成本曲线正在变得与距离、频率、使用次数无关。未来企业只能在为客户提供更多使用价值中获得合理回报。另一方面是因为市场经济的理性化发展,有远见的经营者没有必要再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取超额利润。因为他们越来越明白,价格透明、诚实经营比靠挖空心思的商业技巧、价格欺诈甚至坑蒙拐骗获得少数不义之财更有价值,更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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