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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推行劳教所所务公开

2003-07-1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6日电坚持严格依法公开原则,把群众最关心的执法关键环节和执法结果,作为重点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这是司法部日前在京召开的“全面推行劳教所所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的。

全国劳教场所自1999年以来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四年来,全国劳教机关执法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劳教人民警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劳教机关和劳教人民警察也由此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执法环境得到优化。

这次所务公开的内容是指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执法活动的公开,包括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的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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