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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鼠专家 欣慰中有遗憾

2003-07-2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范又 通讯员 郭永旺 我有话说

编者按今年5月25日至6月27日,浙江省苍南县一名法轮功分子利用剧毒鼠药“毒鼠强”连害17人,导致16人死亡,其行为令人发指。在谴责法轮功分子残忍行径的同时,此案使人联想到去年分别发生在南京市汤山镇和广东省黄坡镇的两起特大食物中毒案,毒物也都是“毒鼠强”。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提供的情况,近两年,剧毒鼠药造成的中毒事件,全国平均每天发生2-3起。剧毒鼠药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杀鼠剂,但是为什么却禁而不止、缴而不绝,屡屡害人性命?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2002年9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发生特大投毒案件,300多人中毒,42人死亡,经检验,毒物为剧毒鼠药“毒鼠强”。

2002年11月25日,广东省吴川市黄坡镇第二幼儿园70多名师生食用有毒食物后中毒,毒物也是“毒鼠强”。

两起“毒鼠强”中毒事件震惊全国上下,再度引起人们对剧毒鼠药的高度关注与重视。

2002年12月上旬,党中央和国务院多位领导同志就加强剧毒鼠药监管工作做出批示。12月13日,农业部、原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在京召开了“加强剧毒杀鼠剂和高毒农药监管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强化对违禁杀鼠剂和高毒农药的监管作了部署。

2003年元旦、春节前后,一场大规模查缴剧毒鼠药的行动在全国展开。

到2003年3月中旬,全国共收缴“毒鼠强”等剧毒化学品11万公斤,摧毁非法制售“毒鼠强”等剧毒化学品的地下窝点970个;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投毒案件58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63名。

2003年1月7日,在北京植物保护站内举行的“禁用剧毒急性鼠药座谈会”上,赵桂芝、马勇、汪诚信、邓址、刘学彦5位灭鼠专家再次聚首。10年前,他们曾因呼吁科学宣传灭鼠,反对使用急性剧毒鼠药,在一场轰动国内外的“鼠药案”中作为被告走上法庭。听说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查禁剧毒鼠药工作,看到国家各有关部门和全国各地加大了对非法制售剧毒鼠药行为的打击力度,他们感到由衷的欣慰和高兴。他们说,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实在在的行动。同时他们也流露出深深的遗憾。

他们说,当年,之所以大力呼吁科学宣传灭鼠,就是因为发现一种被说得神乎其神的鼠药中含有国家禁用的急性剧毒化学药物“氟乙酰胺”。氟乙酰胺是一种神经性剧毒化学物,没有特效解毒剂,人、畜误食后可致死,1克氟乙酰胺可毒死6-7人;氟乙酰胺混入土壤,会通过植物的内吸作用进入植物的茎、叶、种子,也可致人、畜中毒;它虽然能迅速毒死一部分老鼠,但由于鼠吃后出现剧烈中毒症状并很快死亡,易引起鼠群疑惧和拒食,实际灭鼠效果并不好。1992年,5位专家发出呼吁时,全国已发生多起群众误食剧毒鼠药中毒事件。

在“鼠药案”中,他们经过历时三年的苦苦争辩,在社会各界舆论的支持下,最终胜诉。但遗憾的是,专家们呼吁科学宣传灭鼠的初衷——反对使用急性剧毒鼠药,提倡推广慢性安全鼠药,在当时未引起足够重视,由此留下隐患。专家们指出,这10年来,违禁急性剧毒鼠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非但没有被禁住,反而呈泛滥之势,现在各地甚至出现了用比氟乙酰胺毒性强100倍的“毒鼠强”配制的毒饵;10年前,剧毒鼠药引起的人畜中毒,主要是误食所致,而现在常常是有人故意投毒所致,剧毒鼠药已成为一些罪犯作案的工具。

据农业部门调查,目前急性剧毒鼠药毒饵在全国鼠药市场中约占60%的份额,在农村市场占到80%。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分别于1997年、2001年,在全国11个省市的集贸市场抽查灭鼠毒饵标本116份,其中1/4含“毒鼠强”。

据卫生部公布的情况:2001年全国共收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85起,其中化学性食物中毒占48.65%,剧毒鼠药中毒占化学性食物中毒的50%。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提供的情况,2000年全国发生剧毒鼠药中毒996起,死亡63人;2001年发生剧毒鼠药中毒787起,死亡42人;也就是说,急性剧毒鼠药造成的中毒事件,平均每天发生2-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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