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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

2003-07-22 来源:光明日报 刘冠凤 我有话说

抗击非典的斗争,使人们认识到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健康、农村稳定和农业繁荣,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因此,建立保障有力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势在必行。

农村卫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体系不健全。现在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不合理,多数县级医院没有传染病房,卫生防疫机构职责不清;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机构不健全,有的卫生院形同虚设,有的甚至被拍卖;村级卫生室大多变成了个体诊所,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已残缺不全,农民应享有的健康保障无条件实现。

(二)功能不完善。近年来,除医疗功能有所加强外,农村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执法等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削弱,存在着疾病预防控制能力逐年下降、孕产妇和儿童服务管理职能与计划生育部门纠缠不清、健康教育长年得不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不能覆盖到农村等问题,功能极不完善。

(三)基础条件差。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比较简陋,缺乏必要的检测和医疗设备。据调查,山东省聊城市有一半的乡镇卫生院用房是七十年代建造的平房,不少已是危房。根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乡镇卫生院应设立传染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各县(市、区)应设立传染病门诊和病房,但许多乡镇卫生院因条件所限无法达到隔离要求,县级医院缺少防治传染病的专用设备。多数县级防疫机构的监测检验设备也已十分落后,多年得不到更新,有些监测检验设备是六七十年代的老仪器。

(四)队伍素质低。诊断、治疗和护理传染病需要经验丰富、有专业特长的临床专科医生和护士。但目前,多数县级医院在科室设置上只设到一级学科,具备诊治传染病知识的医生很少;乡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有2/3是非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防疫工作的人员因长期得不到专业培训,疾病预防知识逐渐淡忘和老化,对流行病学常识知之甚少;有的单位甚至让干不了医疗的干防疫,让非正规院校毕业的干防疫。

(五)投入严重不足。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农村医疗卫生投入越来越少。据统计,目前占中国总人口15%的城市人口享用着2/3的卫生保障服务,而约占85%的农村人口却只能享用不到1/3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山东省农村卫生投入虽然好于西部省份,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卫生工作的需求,仍存在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无力添置设备和设施,防疫人员工资不能足额拨付,医务人员的工资主要来于业务收入等问题。财政投入不足,是制约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要首先解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能不明确、功能不完善、服务能力不强,乡镇卫生院重医轻防、公共卫生科室不健全,村卫生室只顾经济利益等问题;通过对现有的县、乡、村三级卫生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医疗救治机构。

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结构调整。县级要成立县级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所和卫生监督执法所;乡级要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职能,把各项公共卫生职能进行分解细化,设立乡镇疾病控制科、妇幼保健科、健康教育科、卫生监督执法科;村级要设立村卫生所,村卫生所内健全疾病控制、母婴保健、健康教育室,加强公共卫生职能。

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要规定结构构成,制定准入政策和鼓励政策。对责任心不强,技术水平不高,特别是达不到执业要求的现有人员,要调离技术岗位,进行转岗、下岗分流。同时要建立岗前、岗位培训制度,有计划地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或高等医学院校进修,不断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改革管理体制,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纵向协作。在把乡镇卫生院上划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基础上,要按照“县乡垂直、乡村一体”的原则,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系统管理。乡镇卫生院除医疗职能外,其下设的疾病控制科、妇幼保健科、健康教育科、卫生监督执法科,作为县级对口机构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由县级对口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村卫生所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下设科室,实行一体化管理,人、财、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为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纵向协作关系更加牢固,更加密切,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可把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成疾病控制系统、妇幼保健系统、健康教育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由这5个系统共同构建起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改革农村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一是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要求,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应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从2003年起到2010年,各级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要重点用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县级疾病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同时要保证公共卫生人员经费。二是各级政府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改革,鼓励多元化投资,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和管理,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在竞争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实行分类管理,划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收税,专项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四是把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与现有卫生资源进行重新组合,集中设备、人才等优势,加强县、乡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高妇幼保健能力。五是对县、乡医疗机构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超范围收入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作者为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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