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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生明“评”生正

光明论坛
2003-07-24 来源:光明日报 朽木 我有话说

7月7日同一天的《光明日报》和《中国青年报》上有两条消息,可谓不谋而合,异曲同工。前者说的是:先进不先进,群众说了算——江西于都县评先进实行“评前公示制”;后者说的是: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陕西蒲城县1000多人公开给执法部门打分。一个是“公示”,一个是“公评”。我们的评价机制中,人民群众渐渐走上了前台。

你看,“每年七一,于都县都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评先活动。往年,都是由基层党组织层层报送先进材料,然后由党组织决定”。按说,这种程序之中,也有群众的身影,“但这容易造成假材料评先和评先‘轮流坐庄’的现象”。而今次的公示,就大不一样了,“公布了监督”,“凡群众意见较集中、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同样,蒲城县是政府搭台、请群众公开揭丑亮短,为执法部门打分,测测群众“口碑”。一句话,小平同志一贯倡导的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的标准,在这里真正落到了实处。

一个“公示”,一个“公评”,关键在“公”。首先是公开,是公布,是开放,是透明,是将我们的官员、干部置于人民群众的“眼皮底下”,置于“阳光”之下,接受检阅、检查、检验,甚至检举揭丑。而不是藏着掖着,不是由少数人捏估,更不是暗箱操作、黑幕交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透明、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实情、评判是非的重要前提,更是我们党和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环节,是动员、组织人民群众更好地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这,便是公而示之即生明呵!

公而示之,还要评而议之。“示”了,“明”了,若没有人民群众的褒贬、臧否、然否,这样的“示”和“明”,很有可能只是“摆设”“花架子”,说得更重些,是愚弄群众。而公示之后请群众评议,由他们打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呼声、要求,甚至由他们来评判高下,一锤定音,就把我党一贯奉行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落到了实处,很好地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般而言,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身在基层,对官员、干部是否真正贯彻“三个代表”,是否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有发言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在“公开”“公示”基础上的群众的口碑,是公平的、公正的。因而,我们又说,示生明之外,还要加上一句,叫做评生正呵!

让我们更多的公示、公评健康进行下去,让我们更多的干部在公、示、评、明的环境下,一身正气,扎实工作,真正成为人民衷心信赖和拥戴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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