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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就业的一点思考

2003-07-24 来源:光明日报 朱晓青 我有话说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中,面临着就业不充分的突出问题。这既给失业家庭带来了生活困难,又造成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我国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我国的就业问题,并不是由经济周期波动造成的,而是非周期性因素决定的。我国的失业基本上属于摩擦性、结构性、隐蔽性和非自愿性的失业。它是人口规模、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体制变革、科技进步、资本投入规模、劳动力教育培训程度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这里,我们对上述因素加以简要分析。1、人口规模。我国人口规模大。尽管长期实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但2002年净增人口仍高达826万人。这种状况决定了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始终存在劳动力供给总量过剩的问题。2、经济结构调整及其体制变革。在经济结构调整及其体制改革中,我们强调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使企事业单位可以实施多种减人增效的办法。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政府对减人增效的市场外部负效应,往往缺乏应有的认识和补救措施,致使企事业单位过分强调裁员和减少新人录用,结果造成就业量相对收缩。3、科技进步和资本投入规模。在经济高增长的条件下,我国科技进步不断加快,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相应地就业弹性系数不断下降。1979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高达0.44,到了20世纪90年代就降到了0.2以下,近几年仅为0.1—0.12。4、劳动力教育培训程度。劳动力的素质与技能,一方面体现于受教育培训的程度,另一方面体现于实际工作的经验。其中劳动力受教育培训的程度,是决定劳动力能否就业的关键。我国虽然人口众多,但劳动力受教育培训的程度却较低。2002年我国的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9.2%,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6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4.4%,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口的比例约为9%。这种受教育的总体水平,必然导致结构性失业人数的增加。

面对如此大的就业压力,我们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笔者认为,1、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应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一方面要把充分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长期坚持;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扩大就业,完善就业机制,弥补市场缺陷。2、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限制延长劳动时间和兼职过多的做法,鼓励用人单位按法定工作时数安排工作。3、按照建立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加大对居民的教育培训力度。政府不仅要把教育培训事业当作“第一基本建设”来抓,保证基础教育的投入,扩大大学招生规模,举办各种社会职业培训事业,而且要鼓励私人和企业办学。特别是对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下岗职工的教育培训,必须抓紧抓好。4、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以此来解决小康社会条件下的就业问题。我们要建设的全面小康社会,不是“一亩地两头牛”式的小农经济的小康社会,而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小康社会。有土地的大多数农民只能离土离乡进入工厂和城镇就业,没有土地的城镇市民必须进入劳动市场在工厂和服务业就业。所以,加快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至关重要。但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增加就业特别是城镇劳动力就业,只能靠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种观点一般只适于传统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但绝不能用于排斥高科技、高智力、高自动化的现代工业的发展以及产业升级和工业品的更新换代。据有关资料显示,20世纪80年代美国开始搞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以信息产业、环保产业、生物工程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结果导致新的就业岗位迅速扩大,有效解决了失业问题。相反,西欧一些发达国家,如德国和法国,由于没有抓住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机遇,结果导致失业问题十分突出。1998年德国和法国的失业率分别为9.4%和11.6%,远未达到充分就业的水平。这个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在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过程中,就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工业,不断提高工业的现代化水平,并以此带动传统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5、大力发展第三产业。2002年我国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3.7%,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70%的水平。2002年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就业总人口的比重仅为28.6%,大大低于印度约55%、美国约81%的水平。此外,据测算,1978—2000年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弹性系数平均高达0.57,远远超过第二产业仅为0.34的水平。这说明,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不仅有巨大的潜能,而且可以有效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程。特别是我国的金融、通讯、市场中介等新兴的第三产业尚处于发育阶段,各类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如商业零售、交通运输、房地产、社区服务等,对劳动力有着巨大的需求。6、改革就业方式,拓宽就业渠道。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我国的就业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就业岗位的增加提供了新的空间。我们应广开就业门路,鼓励和倡导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兴办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合伙经济、股份制经济或从事个体劳动。此外,我国还应实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广泛推行临时工、小时工、季节工和弹性工作制,组织和支持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各种劳务活动,并由国家提供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7、处理好减人增效与扩大就业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现实非自愿失业人员很多的条件下,“大才小用”式的用工方式十分盛行,招收一个商业营业员也要大专以上学历和35岁以下年龄,这必然会造成更多的在职职工失业。因此,解决就业问题的首要办法是尽量保证在职人员不失业或少失业。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应当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并严格监督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绝不允许轻易解雇职工。(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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