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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建城市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诤言
2003-07-24 来源:光明日报 张梅颖 王绍玉 我有话说

这次非典疫情的爆发及控制,是一个很好的警示,我们今后如何应对突发灾害,须有高效的应急体系。有关研究成果表明,20世纪中期以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中城市遭受灾害的损失越来越重。城市灾害应急管理,已成为许多国家抵御灾害的重中之重。

例如,全国位于地震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城市占城市总数的45%;全国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和75%以上的工农业产值分布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和地震灾害都十分严重的沿海及东部平原丘陵地区。虽然城市灾害的威胁在不断加剧,但城市的灾害应急能力却十分脆弱。加强城市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战略任务。目前,城市化过程聚集了财富,但也聚集了风险;一旦某系统因灾失灵,易导致城市大面积瘫痪,使灾害打击在有限区域内造成巨大损失,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构成严重威胁。我国城市发展已进入快速增长期,可以预想,城市遭受灾害潜在威胁的形势已十分严峻。

美国拥有目前世界最发达的城市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由27个政府部门组成了联邦反应计划和响应计划。其评价内容包括灾害识别与防御、培训与演练等17个方面、56个要素、1040个指标,构成了政府、企业、社区、家庭联动的灾害应急能力系统,这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

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必须把强化城市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纳入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首先,应迅速开展城市灾害应急管理的立法研究,构建我国应对和处理城市危机事件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强化城市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根本措施。其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设定全社会的灾害管理的总体发展目标,建立多层次的城市灾害管理和救援体系,构建全社会统一的灾害管理指挥、协调机制,形成城市灾害应急管理的合力。再者,推进科技减灾,用现代科技提升城市灾害应急管理能力。要大力发展防灾减灾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把科技减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还有,加大减灾投入,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灾害管理的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必须自觉担当起防灾减灾投入主体的责任。建议通过发展灾害保险事业扩大城市应急管理能力。最后,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广泛普及防御地震、火灾、疫情等灾害的常识,并在社会各个层面开展灾害防御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工作,强化城市人民的防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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