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新疆财院用“津贴期权制”留住人才

2003-07-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讯地处西部的高校如何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新疆财经学院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运用“津贴期权制”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从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的10年间,从新疆财经学院调出的副高职称和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达100多人,其中绝大多数为学院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因为教师走得太多了,有些系都快上不成课了。

“经过认真思索,我们决定从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入手,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院党委书记李儒忠回忆道。

2001年6月,新疆财经学院在全国高校中首次实行一种名叫“期权制”的收入分配制度。“期权制”是企业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制度,其主要内容是:设定一笔收入,该收入必须与公司业绩挂钩,激励对象有权在未来一定时期分批取得这笔收入。“期权制”享受者要想获得丰厚报酬,就必须持续关心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新疆财经学院设计的“期权制”,把博士生导师、博士、博士后和在学术上有突出成绩的人、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者、对学院作出重大贡献者都进入期权分配名单。第一批有34人,今年又有23人。

“期权制”规定,学院按受益者工资津贴的10%给予记账,5年后开始兑现,到第六年开始按一定比例分配,到退休时可全额领取。根据这一规定,要想受益的高级人才,必须在新疆财经学院工作5年以上,工作的时间越长,获期权分配就越高。期权分配分三个等级,最高为每年10万元,最低为一年两万元。对期权获得者还实行动态管理,享受期权期间调走者,不再享受期权分配;对没有努力工作,或未做出相应成绩者,随时被取消期权分配;相反,对成绩突出者,随时进入期权,参与分配。

毕业于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博士生高志钢,正是看中这一全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才选择到新疆财经学院工作的。他说:“学校要发展,就必须把学校与教师的利益捆在一起。享受期权制,说白了是一种心理上的满足,它代表了一个人的价值,是一种激励。”

副院长阿斯哈尔认为,“期权制”虽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才问题,但对西部高校来说,这个创新还是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取得了成效。学院两年来科研成果是前40年的总和。两年中,学院共引来20多位研究生以上人才,其中博士生就有7名,调出人员只有4人。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