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广东立法管住嘴 野生动物别乱吃

2003-07-28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万蕙 记者 吴春燕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7月27日电日前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就《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进行了最后的表决,该条例以43票赞成,11票弃权获得通过,至此,连月来传媒聚焦的“吃不吃野味”和“宠物能不能出街”的争论画上了句号,9月起广东将禁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是今年1月由广东省政府提交给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原本没有有关野生动物的内容。在今年5月举行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因为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有代表提出增加“不吃野生动物”这一条款,希望立法通过。在7月8日的立法听证会后,广东省人大又于7月11日召开了专家听证会。在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后,广东省人大于7月22日将“不吃”改为“不滥吃”并提交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二审”。此次立法到昨日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随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旭东谈到,这次立法的目的完全是围绕改善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设置的,最后定的条例改变了原先对“吃野味”相对严厉的规定,“倡导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我国的蓄养产业已发展到一定规模,该条例对不吃的范围也作了一些合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界定,从事驯养工作的人完全可以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爱卫条例不构成对他们的约束,这样的修改为农村经济发展留下了发展空间。至于具体到哪些动物该吃哪些不该吃,其他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已有了明确规定,不在此条例范畴之内。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